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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华时报社 撤稿函并严正声明
http://law.shangdu.com/news/view.shtml?newsid=12303 商都网,您好! 我是《京华时报网》技术总监王思伟。本报2011年4月26日A15版刊登稿件《男子歌厅消费后打“110”结账》一文,已被贵网站转载。该新闻与事实有出入,故由我社承担相关责任并消除负面影响,我社已于10月17日下文并撤稿。为了减轻负面影响,请贵网站将文彻底删除,包括新闻、评论、论坛、社区等 。我社的合作伙伴:人民网、新华网、中新网、新浪网、搜狐网、腾讯网、网易网、凤凰网等网络媒体,都已经删除该文。同时郑重声明:贵网站非我社合作单位,如果因贵网站非法转载该文且不及时删除,导致当事人与我社发生法律纠纷,我社将依法追究贵网站法律责任。如有疑问,请致电京华时报总机:010—64668686转本人分机号3006(撤稿函上的直拨电话也可) 。 谢谢合作! 京华时报网 王思伟 2012年1月31日
提问者:2012131165794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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