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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欠钱不还,债主便与朋友将欠债人非法拘禁长达15个小时,逼其还钱的同时还对被害人拳打脚踢。令人十分无语的是,在被民警抓住时,一名犯罪嫌疑人竟还坚称这样讨债的行为是合法的。 因欠钱不还,债主便与朋友将欠债人非法拘禁长达15个小时,逼其还钱的同时还对被害人拳打脚踢。令人十分无语的是,在被民警抓住时,一名犯罪嫌疑人竟还坚称这样讨债的行为是合法的。 “讨债专家”摆下鸿门宴 小张(化名)今年30多岁,经人介绍认识了同样是经商的被害人小吕,两人见面后感觉挺有缘分,就谈起了对象。一日,小吕以联系客户需要钱打点关系为由向小张借了1万元。后来,小吕又以经商没钱周转为由向小张借了2万多元。 今年春节期间,小张通过朋友认识了专做讨债生意的王小二,王小二提出,一旦将钱要回来,小张必须给他1万块钱的辛苦费,小张同意了王小二的要求。 3月份的一天下午,周某突然打来电话,说他已经以狱友聚会的名义联系到了吕某,让王小二赶紧过来。来到某招待所,王小二生拉硬拽将小吕拖到楼上一僻静房间,关上门便恶狠狠地说:“老子今天不是来请你吃饭的,听说你欠了别人钱,今天得好好收拾收拾你!” 非法拘禁15小时,还自认有理 第二天早晨7时30分许,看到王小二等人还没睡醒,小吕拿上手机找准机会一下子冲进了卫生间,立刻拨打了110报警电话。王小二听到小吕报了警说:土地租赁协议书。“你小子欠我们钱还有脸报警。” 王小二非常淡定,不但没有走,一直呆在房间里。不多久,民警赶到,王小二一把握住民警同志的手,先告起状来:“这个挨千刀的小吕,真是混蛋,欠别人三万多块钱不还,被我们逮在这里,现在警察同志你们来了,看看怎么办吧。” 了解基本案情后,民警将王小二戴上手铐押回所里,同日,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小张也被警方控制。芝罘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依法对王小二和小张进行了审讯,王小二是一个彻底的法盲,对于非法控制他人人身自由是非法行为竟浑然不知。当检察官问王小二为什么明知小吕已报警,却没有逃跑离开现场时,王小二幼稚地回答:“我自己没有犯法,为什么要跑,我是替民警抓人。”经法院审理,犯罪嫌疑人王小二、小张因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律师说法:属于非法拘禁罪 上海中茂律师事务所邢立人律师说,除了执法机关外,任何人都没有权利私自囚禁他人。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小张、王小二完全不懂法律,没有一点法律意识,才造成了这样的结果。刑律师表示,在自己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应及时报警,不要私自处理,这样很容易触犯法律。 (本文来源:华律网 所属:)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