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法解三出台前,法院一般只对起诉离婚的夫妻作出分割财产的判决,也就是说,如果不想离婚,就无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但新出台的《婚姻法》解释三让婚内分割财产变成了可能。婚姻法解释三第四条规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根据以前规定,我们可知,一般情况下,只有提起离婚才能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所要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前提必须是提出离婚,只有要出现解释三第四条规定的两种情形下,夫妻一方才可以,在不提起离婚的情况下,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即一是,一方有隐葳、转移、毁损等损害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第二种情况是,一方出现重大疾病需要对方扶养,另一方不支付相关医疗费用时。需要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中,一方必须有另一方有上述行为的证据时,法院才会支持。 《婚姻法》解释三关于婚内分割财产的规定,是对婚姻财产制度的重大突破。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一方不用以婚姻破裂为代价,就可以保护自己的财产不受损失。这个条款可以保护夫妻间经济上处于弱势的一方,尤其是常年担任家庭主妇的女性,面临被动离婚时有了很好的救济渠道。但婚内分割财产的权利不能被滥用,夫妻共同财产是维系夫妻关系的重要纽带,如果夫妻双方并不想离婚,一旦启用这个权利,可能鱼死网破,“财产分割”变成“家庭分裂”。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