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香港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原则(2)

时间:2014-03-11 17:01来源:互联网 作者:中国法律网 点击:
浅析我国夫妻财产和无效婚姻制度 对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服的申诉检察机关不予受理,而仅受理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不服的申诉。所以婚姻法中关于夫妻财产制度的修改以及无效婚姻制度中关于财产分割 的分割方

浅析我国夫妻财产和无效婚姻制度

对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服的申诉检察机关不予受理,而仅受理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不服的申诉。所以婚姻法中关于夫妻财产制度的修改以及无效婚姻制度中关于财产分割 的分割方面,两者虽都属于共同共有范畴,但对二者的具体分割原则却不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以双方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坚持 ...

-了解详情

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按揭”房屋分割问题探讨

处于家庭财产中的“核心地位”时,其往往也成为离婚时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的“争夺焦点”。为了统一裁判尺度,《婚姻法解释三》第10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 某带着孩子“净身出户”的结果,这显然是违背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平等和照顾女方、子女原则,也无法实现立法所预期的目的。(三)问题梳理通过剖析 ...

-了解详情

夫妻分居——走出离婚案件审判实务中的困境

并有适当的理由,一般情形下法院应予以允许。所以不能单以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列举的五种准予离婚的情形条件来作为分居的要求,只要当事人认为一方与异性有保持不 。所谓协议分居,是指由夫妻双方自愿订立分居协议,以书面规定分居的起始时间、财产分割问题、扶养问题、子女抚养、监护等事项。所谓司法分居,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 ...

-了解详情

冯某铮诉李某敏离婚纠纷案

元优先划入被告名下,以便偿还债务。二、家庭财产分割方案:1、香港以两人名义申请的公屋只有一间居室,无法分割,被告愿有偿转让给原告居住,转让费人民币30, 赔偿金人民币200,000元的请求,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 ...

-了解详情

离婚救济制度之实证研究

经济帮助与财产分割混淆,实际上没有到位。因此,笔者认为应当对经济帮助制度进行重构。首先,对生活困难应重新定义。《婚姻法》第42条规定:离婚时, 出版社,2002.[3]夏吟兰。中国大陆离婚救济制度之发展[J].青年研究学报(香港),2002,(1)。[4]王卫国。过错责任原则:第三次勃兴[M].北京: ...

-了解详情

离婚救济制度之实证研究

经济帮助与财产分割混淆,实际上没有到位。因此,笔者认为应当对经济帮助制度进行重构。首先,对生活困难应重新定义。《婚姻法》第42条规定:离婚时, 出版社,2002.[3]夏吟兰。中国大陆离婚救济制度之发展[J].青年研究学报(香港),2002,(1)。[4]王卫国。过错责任原则:第三次勃兴[M].北京: ...

-了解详情

夫妻共有股权分割问题研究

形态上呈现多样性,股权就是其中一个典型的代表。随着夫妻离婚纠纷的增多,在夫妻共有财产分割过程中对股权如何分割的争议也越来越多。本文从股权的性质及夫妻共有 分割?我们认为,在我国法律对该问题没有明确规定的前提下,应考虑根据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及国外立法经验执行。 对有限责任公司,《法国公司 ...

-了解详情

比较法制史:中国法律史学研究的新视角(上)

的决定权 1.法律规范 《婚姻法》规定,实行婚姻自由的原则,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其中婚姻自由保护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2.社会规范 在 生前就实际转移到儿子和媳妇组成的家庭。在分割过程中,父母并没有任意处置权,女儿女婿组成的家庭不参与财产分割。总之,这是一种完全不同于《继承法 ...

-了解详情

曾丽芬与黎志荣离婚案

办理协议离婚的法定手续,以致该契约所附条件未能成就,即致该契约未能依法生效。现双方当事人因对离婚与否、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等问题再次发生争议而诉至法院,原审法院经开庭审理后,根据涉诉财产的具体情况及双方认可的财产金额,并依公平合理原则,对涉诉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

-了解详情

离婚协议书范本(律师审核版)

婚姻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并没有对此作出强制性的规定,根据“约定大于法定”的原则,只要夫妻双方协商一致,签字后到民政部门备案,即可产生法律效力。只有在双方对 无和好可能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男女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

-了解详情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用户名: 验证码: 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离婚家产分割题目及案例

    您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婚姻资讯 阅读文章 离婚财产分割问题及案例 来源:深圳离婚网 ...

  • 001交友沙龙

    提供温哥华/Vancouver(不列颠哥伦比亚省BC)地区的免费交友服务...

  • 武汉离婚律师

    法律快车提供武汉离婚律师信息查找,离婚律师一对一专业法律咨询,以及推荐专业离婚律...

  • 法院离婚用度,离婚状师用度

    法院离婚费用怎么收费 一、协议离婚费用:几十元。 如果好聚好散,大家能协议离婚,当...

  • 2012年司法考试民法考

    2012年司考:法人。2012年备考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为了帮助考生更好地进行复习,的小...

  •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监考规则

    第一条 本规则所称监考人员是受司法行政机关委托,负责在国家过程中监督应试人员考试...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