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公安部边防局开展的“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吉林省公安边防总队珲春边防检查站近日组织官兵们到驻地煤矿参观安全文化长廊,以参观见学、专题讲座、谈论座谈等方式,进一步强化官兵安全意识。 本报通讯员 吴占龙摄 本报记者霍仕明张国强 近年来,辽宁省沈阳市的理念实现了由单纯追求经济效益向讲求社会效益的转变,服务范围实现了由经济发达城区向偏远郊区县(市)的拓展,服务对象实现了由服务大型企业集团向服务基层和广大百姓的延伸,形成了既不需政府出钱购买律师服务又突出沈阳特色的服务模式。律师已成为推动沈阳经济发展,维护和谐稳定,服务保障民生,营造良好发展软环境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以创新实现律师资源优化配置 创新是发展的动力。机制创新是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障。 2008年3月至6月,沈阳利用近3个月的时间深入到全市13个区县(市)进行工作调研。一组调研数据不仅客观反映了当时沈阳律师资源配置情况,也引发了对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作用的深度思考。 2008年,沈阳市户籍人口713.5万人,其中:市区人口509万人,县(市)人口204.5万人。全市拥有152家律师所,1864名执业律师。于洪区、东陵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和新民市、辽中县、法库县、康平县8个郊区县市人口348.8万人,拥有15家律师所,60名执业律师,平均每6万人仅有1名执业律师,特别是经济欠发达且地处偏远的一县的律师资源更为欠缺,远不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律师服务的需求。同时,尽管全市196家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和发展,但是由于受人员编制等诸多因素的制约,每个司法所平均不足两人。基于律师资源配置失衡和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力量薄弱的客观实际,经过反复论证思考,市司法局决定将创新工作机制作为突破口,将做实做好拓展和规范律师服务这篇大文章,作为优化资源配置和资源整合的切入点。 2008年7月,沈阳市司法局率先在全市建立了律师所律师联系司法所、联系社区(以下简称“”)长效工作机制。这是继2002年沈阳市司法局在全国率先建立律师介入信访工作机制后所采取的又一务实举措。市、区县(市)两级司法行政机关组织83家律师所的196名执业律师与全市196家司法所进行无缝对接,8个郊区县市律师所、律师总量变为32家142名。“双联”长效工作机制的建立,标志着沈阳市从此拉开了执业律师走基层,促进发展与稳定的帷幕。 以制度规范律师服务基层常态化 为确保“双联”长效机制得以贯彻,实现“双联”活动开展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沈阳市、区县(市)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双联”律师坚持在实践中完善,在服务中发展,在发展中彰显“双联”长效服务机制的活力与生机。 坚持以组织助推力促进律师服务基层持续深入。市司法局成立了以主要领导同志为组长,市局律师管理处、基层处等相关处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双联”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双联”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导。各区县司法局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为促进长效机制的贯彻落实提供了组织和领导保障。 坚持以制度约束力保障长效机制规范运行。制度是执行路线的保证。在4年的服务实践中,相继健全完善了定期调度、对接责任、计划报送、双向考评、信息反馈、检查督导、对接主任述职等工作制度,形成了完善配套、运行高效的制度体系,为实现“双联”服务活动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提供了制度保障。 坚持以责任执行力提高贯彻落实长效机制实效。健全的制度,明确的责任,有效的落实,是确保“双联”机制有效运行的关键。各对接律师所主任和司法所所长作为第一负责人,对“双联”工作负主要责任。对接律师直接负责对接工作的实施和开展。在对接律师资源分配上,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由各区、县(市)司法局分管的律师所与本区司法所进行对接。对苏家屯、沈北新区、法库、康平、辽中和新民6个市,市司法局安排23家直管的律师所、律师与之对接,形成了上下联动、责任明晰、目标明确的责任体系,为确保“双联”长效机制的落实提供了责任保障。 4年来,沈阳市“双联”律师提供法律咨询人次,举办法制讲座2444场次,为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援助578件次,代理诉讼案件769件,非诉讼案件1606件,化解矛盾纠纷4305件次,协助处理信访案件982件,培训工作人员人次,极大地促进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的发挥,较好地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在为实现沈阳快速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中,发挥了积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