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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合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休业法》多少题目的规(4)

时间:2014-04-29 10:00来源:互联网 作者:中国法律网 点击:
因本条第二款划定未能取回标的物,出卖人依法主张买受人继承付出价款、推行完毕其他任务,以及包袱响应抵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对因买受人未付出价款可能未推行完毕其他任务,以及买受人解决人将标的物出卖

因本条第二款划定未能取回标的物,出卖人依法主张买受人继承付出价款、推行完毕其他任务,以及包袱响应抵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对因买受人未付出价款可能未推行完毕其他任务,以及买受人解决人将标的物出卖、出质可能作出其他不妥处分导致出卖人侵害发生的债务,出卖人主张作为共益债务清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十八条 买受人休业,其解决人抉择扫除全部权保存交易条约,出卖人依据企业休业法第三十八条的划定主张取回交易标的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出卖人取回交易标的物,买受人解决人主张出卖人返还已付出价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取回的标的物代价明明镌汰给出卖人造成丧失的,出卖人可从买受人已付出价款中优先予以抵扣后,将剩余部门返还给买受人;对买受人已付出价款不敷以补充出卖人标的物代价减损丧失形成的债权,出卖人主张作为共益债务清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十九条 出卖人依据企业休业法第三十九条的划定,通过关照承运人可能现实占有人中止运输、返还货品、改观达到地,可能将货品交给其他收货人等方法,对在运途中标的物主张了取回权但未能实现,可能在货品未达解决人前已向解决人主张取回在运途中标的物,在交易标的物达到解决人后,出卖人向解决人主张取回的,解决人应予准许。

出卖人对在运途中标的物未实时利用取回权,在交易标的物达到解决人后向解决人利用在运途中标的物取回权的,解决人不该准许。

第四十条 债务人重整时代,权力人要求取回债务人正当占有的权力人的家产,不切合两边事先约定前提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可是,因解决人可能自行解决的债务人违背约定,也许导致取回物被转让、毁损、灭失可能代价明明镌汰的除外。

第四十一条 债权人依据企业休业法第四十条的划定利用抵销权,该当向解决人提出抵销主张。

解决人不得主动抵销债务人与债权人的互欠债务,但抵销使债务人家产受益的除外。

第四十二条 解决人收到债权人提出的主张债务抵销的关照后,经检察无贰言的,抵销自解决人收到关照之日起见效。

解决人对抵销主张有贰言的,该当在约定的贰言限期内可能自收到主张债务抵销的关照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告状讼。无合法来由过时提起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人民法院讯断驳回解决人提起的抵销无效诉讼哀求的,该抵销自解决人收到主张债务抵销的关照之日起见效。

第四十三条 债权人主张抵销,解决人以下列来由提出贰言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休业申请受理时,债务人对债权人负有的债务尚未到期;

(二)休业申请受理时,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的债务尚未到期;

(三)两边互欠债务标的物种类、品格差异。

第四十四条 休业申请受理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企业休业法第二条第一款划定的气象,债务人与个体债权人以抵销方法对个体债权人清偿,其抵销的债权债务属于企业休业法第四十条第(二)、(三)项划定的气象之一,解决人在休业申请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告状讼,主张该抵销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十五条 企业休业法第四十条所列不得抵销气象的债权人,主张以其对债务人特定家产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与债务人对其不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抵销,债务人解决人以抵销存在企业休业法第四十条划定的气象提出贰言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可是,用以抵销的债权大于债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家产代价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 债务人的股东主张以下列债务与债务人对其负有的债务抵销,债务人解决人提出贰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债务人股东因欠缴债务人的出资可能抽逃出资对债务人所负的债务;

(二)债务人股东滥用股东权力可能关联相关侵害公司好处对债务人所负的债务。

第四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休业申请后,当事人提起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案件,该当依据企业休业法第二十一条的划定,由受理休业申请的人民法院统领。

受理休业申请的人民法院统领的有关债务人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划定,由上级人民法院提审,可能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核准后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

受理休业申请的人民法院,如对有关债务人的海事纠纷、专利纠纷、证券市场因卖弄汇报激发的民事抵偿纠纷等案件不能利用统领权的,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的划定,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统领。

第四十八条 本划定施行前本院宣布的有关企业休业的司法表明,与本划定相抵触的,自本划定施行之日起不再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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