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专题 > 行政诉讼时效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高出诉讼时效时代借钱人在催款关照单上具名或

时间:2014-06-03 10:34来源:互联网 作者:中国法律网 点击:
lawyee 法意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法律效力问题的批复

(1999年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讯委员会第1042次集会会议通过 1999年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密告布自1999年2月16日起施行)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98)冀经一请字第38号《关于高出诉讼时效时代名誉社向借钱人发出的“催收到期贷款关照单”是否受法律掩护的请问》收悉。经研究,复原如下:
  按照第四条、第九十条划定的精力,对付高出诉讼时效时代,名誉社向借钱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关照单,债务人在该关照单上具名可能盖印的,该当视为对原债务的从头确认,该债权债务相关应受法律掩护。
  按照第四条、第九十条划定的精力,对付高出诉讼时效时代,名誉社向借钱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关照单,债务人在该关照单上具名可能盖印的,该当视为对原债务的从头确认,该债权债务相关应受法律掩护。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用户名: 验证码: 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