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东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关于印发《广东省2012年度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的通知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广州海事法院、广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 "国有同行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等数据尚须有关部门核发(另文下发)。在相关数据下发前,"城镇、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国有同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以及"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的计算标准,可参照适用《广东省2011年度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的相关规定。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附表: 广东省2012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序号 项目 数值(元) 说明
一 城镇居民人均 可支配收入(元/年) 计划单列市 深圳 36505.04
经济特区 珠海 28731.00
汕头 17473.89
一般地区 26897.48
二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元/年) 9371.70
三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元/年) 计划单列市 深圳 24080.03
经济特区 珠海 21162.00
汕头 15746.22
一般地区 20251.82
四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元) 6725.60
五 城镇、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元/年) 计划单列市 深圳 79734
经济特区 珠海 65945
汕头 32592
一般地区 55684
六 住宿费(元/天) 150 省财政厅"粤财行[2007]229号"文规定
七 伙食补助费(元/天) 50 省财政厅"粤财行[2007]229号"文规定 ......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