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专业的保险法律服务平台
  + 即刻致电0371-63691828加入专业的保险法律服务平台,快速提高知名度、提升案源!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首页 保险法规 法律常识 案例 文书 保险律师 在线咨询 保险贴吧  
  保险新闻 - 机动车保险 - 财产保险 - 人寿保险 - 保险理赔 - 涉外保险 - 工伤保险 - 社会保险 - 养老保险  
    郑州特邀保险理赔律师
欢迎加盟
 
    成为本频道当地特邀律师,您将尽享当地优质案件委托资源,提高知名度,提升案源!开拓您的法律事业![查看详细]
郑州专业保险理赔律师 更多>>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本栏目热点内容  
· 全国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现场会与会人员到我(2008-11-9)
· 关于调整我市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的通知(2008-11-9)
· 国土局贯彻落实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2008-11-9)
· 我局召开2006年度工作总结表
 
  当前位置:主页 > 机动车保险> 浏览

汽车投保学问多 留神别当车险盲

中国保险法律网 2010-11-3   来源:   编辑:
 
 现在买汽车的人渐渐多起来了。保险,作为上牌之前必须办理的手续往往是在销售店一办即过。买车人自己根本就不会在意保险条款的内容,基本上是人家怎样介绍就怎么买。而在目前汽车保险市场竞争激烈、多家办理保险的情况下,这样做是否安全呢?事实上,作为车主或投保人应该多多了解车险条款的内容,学会识别汽车保险中的真伪,这样才能做到投保汽车保险真的“保险”。

  条款内容至关重要

  首先要从了解车险条款的基本内容开始。目前我国的机动车辆保险一般包括基本险和附加险两部分。基本险分为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在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时,保险人负责赔偿:碰撞、倾覆;火灾、爆炸;外界物体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行驶中平行坠落;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滑坡;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和财产的直接损毁。

  机动车辆保险的附加险包括:全车盗抢险、车上责任险、无过失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辆停驶损失险、自燃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及不计免赔特约险等9类。

  正确理解新条款

  随着形势的发展,各保险公司纷纷出台新的更适合市场需要的条款和费率政策,抢占市场。中国保监会批复了各保险公司新的车辆保险费率方案后,不少消费者理解为就是费率下调,这种偏差,导致他们在选择保险时无所适从。

  而在这次改革中虽然也涉及到费率问题,但并非一个“降”字所能概括。比如:原来是一个条款一套费率面对不同的客户、不同的车辆,而现在则要根据不同客户群体的不同风险给出一个合理的价位。可能有的费率要升,有的要降。所以投保时,要细读、细想、细问。 

  择优选择保险公司

  固然,现在的汽车经销商多具有保险代理资格,买车的同时上保险,既方便又快捷。但在汽车经销商处上保险可选余地小,后续服务往往跟不上,一旦车主真出了险,自己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所以选择一家保险公司,买一份适合自己的车险是必要的。

  当有保险业务员介绍保险时,应当先让其出示印有保险公司标志的有关证件或保险代理人执业证书。慎重选择信誉好、服务水平高、赔付能力强、国家批准的保险公司进行投保。不能只图省事随便找一家保险代理机构投保,更不能被所谓的“高返还”所引诱,避免因图小利而上了那些假代理人的当。

  认真审阅保险单证

  当接到保险单证时,一定要认真核对,看看单证第三联是否采用了白色无碳复写纸印制并加浅褐色防伪底纹,其左上角是否印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制”字样,右上角是否印有“限在××省(市、自治区)销售”字样。如果没有可拒绝签单。另外自1999 年4月1日起,全国已使用中国保监会统一监制的保险单证,原有各保险公司印制的同类空白单证已停止使用。  注意售后服务权利

  当决定投保后,遇到疑惑和不理解的问题,要立即咨询清楚,必要时直接给保险公司打个电话。签完保单付款时,应当要求业务员当场开具保险费定金收据或保险费临时收据,请保险业务员在收据上签署姓名和代码,并请对方留下名片、电话号码等以便取得联系,还可以直接同保险公司联系,以便予以确认。若是临时收据,还需要在收到正式收据、正式保单以后再进行一次认真审核,确认无误才可生效。

  新闻晚报

 
上一条: ·医疗险招标受质疑 保险新方能治"医患纠纷"老
下一条: ·我国国内水路、陆路货运险有哪些附加险?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沪ICP备13031995号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关闭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