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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保险的概念

中国保险法律网 2009-2-23   来源:   编辑:
 
      死亡保险是人寿保险的一种,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有效期内死亡,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根据保险的期限,它分为定期死亡保险和终身死亡保险两种。

   定期死亡保险在习惯上被称为定期寿险,它只提供一个确定时期的保障,如 5 年、 10 年、 20 年或者到被保险人达到某个年龄为止。

   定期死亡保险的特点是,有一定的时间限制,超过时间被保险人仍然生存,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因此,只有保障功能,而没有储蓄功能。所以,一般是低保费高保障。

   终身死亡保险亦称终身寿险,是一种为被保险人提供终身保障的保险,即保险人要直负责到被保险人死亡为止,或者说,被保险人的死亡不论发生在什么时间,保险公司总是要向其受益人给付死亡保险金。

   终身寿险的一个显著特点是保单具有现金价值,且保单所有者既可以中途退保领取保金,当急需用钱时,也可以在保单的现金价值的一定限额内向保险公司借款,具有较强的储蓄性。所以终身保险的保险费高于定期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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