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专业的产权法律服务平台
  + 即刻致电0371-63691828加入专业的产权法律服务平台,快速提高知名度、提升案源!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首页 产权法规 法律常识 案例 文书 产权律师 在线咨询 产权贴吧  
  行业新闻 - 著作权 - 创意产业 - 商标 - 软件 - 商业秘密 - 特许经营 - 新法速递 - 法律社区  
    郑州特邀知识产权律师
欢迎加盟
 
    成为本频道当地特邀律师,您将尽享当地优质案件委托资源,提高知名度,提升案源!开拓您的法律事业![查看详细]
郑州专业知识产权律师 更多>>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本栏目热点内容  
· 全国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现场会与会人员到我(2008-11-9)
· 关于调整我市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的通知(2008-11-9)
· 国土局贯彻落实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2008-11-9)
· 我局召开2006年度工作总结表
 
  当前位置:主页 > 知识产权常识 > 浏览

如何保护驰名商标?

中国产权法律网 2010-9-1   来源:   编辑:
 
正文: 如何保护驰名商标?

      驰名商标具有知名度高,其拥有者企业规模一般较大的特点,因此对其保护应有别于普通注册商标,而予以较大范围的保护。但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保护程度要具体问题具有对待,即根据商标的具体情况来具体界定。一般说来,对驰名商标的扩大保护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我国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成员国,对公约的其他成员国虽未在我国申请注册,但经商标局或人民法院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商标可予以保护,即对抄袭抢注的申请予以驳回,对擅自使用驰名商标的予以禁止。

  第二,对具有独创性的驰名商标可给予跨商品类别保护。例如,非“同仁堂”商标所有人将药品上的驰名商标“同仁堂”用在“保健食品”、“饮料 ”等商品上申请注册时,其申请就会被驳回。对于擅自使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制止,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罚款。需要说明的是,尽管“同仁堂”末在保健食品和饮料商品上注册,前述保护仍然可以实施,这就是人们所说的“扩大保护”之一。

  第三,对于商标局认定的驰名商标,自认定之日起,他人将与该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一部分使用,且可能引起公众误认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核准登记,已经登记的,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二年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撤销。
 
上一条: ·什么是非法出版物
下一条: ·什么情况下可以更换专利证书?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关闭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