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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焦缘何提高商标使用费

中国产权法律网 2010-12-1   来源:   编辑:
 
 2003年创造了业绩神话的山西焦化近年来业绩稳步增长,从公司基本面看,其今年仍然有着一定的成长性。然而,公司日前披露的一起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关联交易,却令人对其控股股东的用心生出些许担忧。这项关联交易具体为,山西焦化决定提高公司对控股股东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所有的"飞虹"牌商标的年许可使用费。

  "飞虹"价值需如此反映?

  山西焦化此次同时发布了三则公告,重点披露了两件事情。一是公司控股股东山焦集团用其2003年的现金分红偿还其所欠上市公司款项4734万元。二是提高属于山焦集团的却为上市公司所用的"飞虹"牌商标的许可使用费。就商标使用费事项,双方已签署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且交易自2004年1月1日起生效。根据合同,"飞虹"商标使用费从2万元陡升至607万元,价格抬升得显然有些突然。

  对此,山西焦化自有一番说法。由于年许可使用费2万元的金额无法反映"飞虹"牌商标的内在价值,一项《关于提高"飞虹"牌商标许可使用费的议案》便应运而生,并在山西焦化董事会上得到审议通过。

  公司认为,此次交易不仅可以进一步规范公司与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还能如实反映"飞虹"牌商标的内在价值,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有利于扩大公司对外销售网络,实现公司"名牌"产品战略,促进公司的长期发展。

  只是,通过提高上市公司对"飞虹"牌商标的使用费来反映其内在价值的话,似乎有些不合常理。而且,这与扩大上市公司对外销售网络,实现名牌产品战略更难扯上必然联系。如此牵强的原因,也只有山西焦化自己乐意接受。

  大股东欠款怎么说

  山西焦化2003年年报显示,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在2003年底较2002年底大幅度增加,主要原因系应收山焦集团货款增加至29405.21万元,较2002年底增加23914.58万元所致。而对于这笔大股东欠款的清欠计划,山西焦化从未提及过。此次,山焦集团用分红现金偿债后,还剩2.4亿多的缺口。因此,若将此次关联交易与山焦集团所欠上市公司款项及其此番还款行为联系起来的话,也许就容易理解的多。

  事实上,从山西焦化今年上半年发生的一系列事情来揣测,公司似乎一直在为清欠做"努力",可谓"用心良苦"。最明显的莫过于公司在2003年年报上花了一番心思,这导致其最终拿出的报表曾让投资者大跌眼镜。因为2003年公司三季度报告还显示净利润为1.19亿元,每股收益达0.588元,而年报出台时,公司却只实现利润9520万元,每股收益仅为0.47元。在2003年煤炭市场涨声不断的市场形势面前,这简直是不可思议的------难道公司四季度还发生了亏损吗?实际情况并非如此,从主营业务收入来看,第一季度2.7亿,前两季度6.1亿,前三季度10亿,全年14.4亿,公司经营呈现的是加速成长的良好势头。公司年报业绩的"变脸",是因为公司坏账准备的计提标准改变造成的,而这就与控股股东山焦集团之间有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

  在2003年年报中,山西焦化采取了与2003年季报和半年报不同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账龄在一年以内的,计提比例由1%变为5%;账龄为1-2年的,计提比例由5%变为10%,而对关联方则采用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对大股东山焦集团的欠款按15%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这一计算下来就有4000多万。正是由于新的计提标准的实行,导致公司2003年度利润总额相应"缩水"。

  当然,这番"努力"没能得到所有股东的认可。在2004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的2003年度股东大会上,公司"关于对关联方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以89.39%的反对票被否决,反对者关注的焦点就是对公司控股股东山焦集团2.9亿欠款实行计提15%的坏账准备,而计提后的4410.78万元占了4798万元坏账准备中的绝大部分。需要指出的是,虽然该项议案没有通过,但公司财务报表并未因此而修改,原因是公司的年报获得了股东大会的通过。这笔账究竟应该怎么算,我们目前不得而知。

  此番,公司的商标使用费突然涨价,无疑意味着每年山焦集团都可以从上市公司对其的应收款中勾销607万元。尽管相比2个多亿而言,这607万显得有些微薄,但从山西焦化的清欠方式来看,实在很难排除其继续"努力"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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