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1年开始实行驰名商标司法认定以来,这种与行政认定并行的双轨制模式一直备受争议。有人认为,这种双轨制完全没有必要,而又有人认为多一种认定方式更能推动对企业商标的保护。今年6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其中第24节就提到“切实解决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品、名牌产品、优秀品牌的认定问题”。为此,7月28日,省法院邀请了省内部分知名企业代表,召开了驰名商标司法认定工作座谈会,希冀进一步了解企业对驰名商标司法认定的意见、建议和司法保护的需求,以便更加准确地把握好驰名商标司法认定标准。3个小时的座谈会气氛很热烈,代表们带来了实务界的经历与声音,畅所欲言,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