跻身昆明装饰业前三甲的的云南创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创艺),随着法院的裁决,终于得以“正身”。去年,楚雄“冒”出了一家创艺公司(以下简称楚雄创艺),在当地开展经营活动。为此,云南创艺一纸诉状将楚雄创艺告上了法庭,要求
法院确认“创艺”的商标为驰名商标,并要求楚雄创艺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楚雄州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商标侵权案,并裁决由楚雄创艺赔偿云南创艺10500元,停止侵权,公开道歉。
据了解,云南创艺经过多年的打拼,在云南甚至国内都具有了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2006年,为进一步拓展楚雄市场,云南创艺与当地一家知名企业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并授权其在当地以“云南创艺加盟连锁企业”的名义进行经营和宣传。
一段时间后,双方在合同的履行及加盟费等问题发生分歧,在问题尚未解决时,一家名为“楚雄市创艺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的装饰公司在楚雄注册成立,并利用云南创艺原先向他们所提供的各种荣誉证书和资质等形象资料,在当地开展经营活动。
得知情况后,云南创艺将此问题反映给了当地工商部门。之后,工商执法人员对新成立的这家“创艺公司”进行了检查,发现该公司不但使用云南创艺合法注册的企业商标,还当场查获云南创艺的各种荣誉牌匾。
于是,云南创艺一纸诉状将楚雄创艺告上法庭,要求法院确认楚雄创艺侵犯了云南创艺的注册商标权及名称权;确认云南创艺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并要求楚雄创艺停止侵害;公开赔礼道歉;停止使用“创艺”字样;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共6项诉讼请求。
据悉,这是云南首例服务行业品牌要求法院确认其品牌为注册商标的案例。经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楚雄创艺在当地报刊上公开赔礼道歉,停止在名称中使用创艺字样,并一次性赔偿云南创艺经济损失105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