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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产权法律网 2009-3-17 来源: 编辑: |
上海青年报报讯(记者 王骞 通讯员卫 建萍 丁慧) 无忧团购网将会员私自上载的他人作品收入网络刊物,该作品作者以侵权为由要求网站赔偿14万元。昨天,上海市一中院判决网站对侵权行为致歉,并赔偿作者经济损失6千元。专家认为,因网络资料来源广泛,网站要规避此类风险只能以预防为主。 去年11月,《家庭装潢陷阱》一书作者廖先生,在一家名为“无忧团购网”的网站上发现,自己的书出现在网站电子出版物《无忧网刊》上。廖先生认为,网站将自己的作品肢解后作为其网刊或者网站内容,其行为直接侵害了自己著作权,在去函要求网站删除这些内容未得到明确答复后,便一纸诉状将网站的经营者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判令网站删除关于《家庭装潢陷阱》的所有信息,赔礼道歉,同时赔偿自己经济损失人民币14万元。网站的经营者上海篱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则认为,网站上刊登的《家庭装潢陷阱》,是注册会员主动发布的,客观上,网站不可能对这些上传的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甄别。 法院认为,会员上传《家庭装潢陷阱》一书的行为,的确对该书作者构成侵犯。无忧网站将该部分内容编入了网刊时,未对网友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进行审查,也未经该书作者的许可,因此侵犯了廖先生的著作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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