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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产权法律网 2009-7-20 来源: 编辑: |
记者7月14日获悉,今后,包括因商标授权起诉商评委在内的四类授权确权类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将由市一中院、市二中院的知识产权庭审理,不再由行政庭审理。
据市高级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依照知识产权法规定,专利、商标、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和植物新品种等四种知识产权,属于需要国家行政主管机关审查授权的知识产权类型,这种授权确权类知识产权行政案件是本市法院专属管辖的一类特殊类型案件。此前,此类案件分别由市高级法院、中级法院知识产权庭和行政庭审理。
今后,此类案件统一由市高级法院、中级法院知识产权庭负责审理,其中,专利、商标、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三种案件暂由市一中院审理,植物新品种案件暂由市二中院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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