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更新成“鸭嘴”状插卡口;输密码区加装遮挡板防拍摄;升级银行卡加密技术,实现一卡一密,避免被轻松复制。

  有网友发微博建议:开通提醒短信后,若接到异地盗刷短信,可立即到附近的柜员机或者银行办理业务,证实同一时段内银行卡跨区域取款。李维律师证实这一方法所取证据有效,但为杜绝人卡分离办业务的可能,办业务时最好留有本人签字,证明卡未离身,将来起诉银行也能防止银行推卸责任。

  ■ 案例

  银行卡遭盗刷 银行被判赔

  2007年,张先生在中信银行北京富华大厦支行办理一张中信银行理财卡。2009年6月,他先后在云南丽江两个ATM机取款1000元。随后他发现卡内钱款被取走3万余元,立即向当地警方报案。经当地司法系统认定,黄某等人于2009年6月5日在ATM机上安装摄像头和读卡器,窃取了包括张先生等储户的银行卡资料后伪造银行卡使用。

  张先生起诉中信银行富华支行要求兑付存款本金。近日,市二中院终审认定富华支行未尽防范犯罪发生等义务,判其赔偿张先生存款本金3万余元及相应利息。

|(034)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推荐内容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关闭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
a href="/chanquan/list.shtml?classid=132"> 首页 法规 文书 案例 咨询 常识
男生怨女友提出分手杀死其母_中国法律网5Law.cn
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社会新闻 世间百态 人间冷暖 大千世界 权益保护 婚姻家庭 劳动保障 经济纠纷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制新闻 > =0;i--) { if(saveids[i]==fid && hasid) continue; else { if(saveids[i]==fid && !hasid) hasid = true; saveid += (saveid=='' ? saveids[i] : ','+saveids[i]); j++; if(j==10 && hasid) break; if(j==9 && !hasid) break; } } if(hasid) { alert('您刚才已表决过了喔!'); return false;} else saveid += ','+fid; SetCookie('badgoodid',saveid,1); } else { SetCookie('badgoodid',fid,1); } myajax = new DedeAjax(taget_obj,false,false,'','',''); myajax.SendGet2("/info/plus/feedback.php?aid="+fid+"&action="+ftype+"&fid="+fid); } function postDigg(ftype,aid) { var taget_obj = document.getElementById('newdigg'); var saveid = GetCookie('diggid'); if(saveid != null) { var saveids = saveid.split(','); var hasid = false; saveid = ''; j = 1; for(i=saveids.length-1;i>=0;i--) { if(saveids[i]==aid && hasid) continue; else { if(saveids[i]==aid && !hasid) hasid = true; saveid += (saveid=='' ? saveids[i] : ','+saveids[i]); j++; if(j==20 && hasid) break; if(j==19 && !hasid) break; } } if(hasid) { alert("您已经顶过该帖,请不要重复顶帖 !"); return; } else saveid += ','+aid; SetCookie('diggid',saveid,1); } else { SetCookie('diggid',aid,1); } myajax = new DedeAjax(taget_obj,false,false,'','',''); var url = "/info/plus/digg_ajax.php?action="+ftype+"&id="+aid; myajax.SendGet2(url); } function getDigg(aid) { var taget_obj = document.getElementById('newdigg'); myajax = new DedeAjax(taget_obj,false,false,'','',''); myajax.SendGet2("/info/plus/digg_ajax.php?id="+aid); DedeXHTTP = null; } function check(){ if(document.formsearch.searchtype.value=="") document.formsearch.action="http://www.google.cn/custom" else document.formsearch.action="/info/plus/search.php" } -->
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制新闻 > 社会新闻 >

男子克隆银行卡盗刷近12万

 
  当前位置:主页 > 商业秘密 > 浏览  

商业秘密的国际保护现状

2010-8-30 15:48:03   来源:   编辑:
 
 商业秘密的国际保护现状<知识产权法学论文<知识产权法律网http://www.365ipr.com/lunwen/629.html商业秘密的国际保护现状与传统的知识产权,如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相比,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在绝大多数国家中受保护的程度要差得多。从各国的司法实践看,大多数国家尚未制定保护商业秘密的专门性法律,对商业秘密的保护还很不充分,很不完善。目前各国主要通过合同法、侵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刑法中的有关规定对商业秘密实施间接保护,但以民事保护为主,刑事只是作为一种补充性保护手段。也有的国家采用专门立法的形式保护商业秘密。尽管各国对商业秘密的保 护方式不尽相同,但大体可分为两种类型:

  (一)通过民法、刑法或 其他法律保护商业秘密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采用此种立法模式,如美 国1939年侵权行为法重述以侵权法保护商业秘密;日本、韩国则将商业秘密纳入不正当竞争法的轨道予以保护;墨西哥、巴西则是通过工业产权法来保护商业秘密。从各国的实践看,实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刑法保护是一种较为有效的保护方式。需要说明的是,美国法学会编制的《侵权行为法重述》本身虽不是法律,但它论述了美国侵权法的情况,对商业秘密的保护也有所论述。在司法过程中,大部分州法院在判例法不清楚或找不到相应判例的时候,会参考《侵权行为法重述 》来保护商业秘密。因此,该文件应是美国非正式意义上的法律渊源。

  (二)通过专门立法保护商业秘密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商业秘 密越来越重要,许多国家建议单独立法保护商业秘密。如1981年英国授权的法律委员会将其九年的研究成果长达十五万字的《关于"保护秘密权利"立法报告》提交国会,提出对商业秘密的专门保护问题;加拿大法学研究与改革会也提出了商业秘密法的立法建议;瑞典法律委员会1983年也提出应制定专门的商业秘密法,使商业秘密得到充分保护。此后,瑞典制定了《商业秘密法》。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1994年的统计,典是当时世界上唯一有单行商业秘密法的国家。虽然美国"国家统一州法委员会"1979年编制了《统一商业秘密法》,美国律师协会建议美国各州采纳这个法律,但至今只有九个州未加变动地接受此法律,另外两个州采纳时作了一些修改,其他州未作反应,对未加采纳的州而言,该法仅具有示范法性质 。

  各国法律对商业秘密保护在保护依据、程度及方式等方面差异较 大,不利于国际贸易的发展。为缩小这种差别,多年来一些国际组织一直在努力,试图在世界范围统一保护商业秘密的基本原则。如国际商会1961年制定了《有关保护know-how的标准条款》;联合国1974年制定《联合国国际技术转让行动守则草案》;欧共体也在统一保护商业秘密规则方面作出种种努力,并多次制定和修订有关专有技术许可证协议的条例。巴黎公约1967年斯德哥尔摩文本第十条之二对不正当竞争行为作了原则性规定,即凡在工商业活动中违反诚实的惯例的竞争即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取缔不正当竞争;Trips第 39条要求成员在依巴黎公约为反不正当竞争提供有效保护的过程中,应保护未披露信息和向政府或政府的代理机构提交的数据。并规定了未披露信息的构成条件、侵犯未披露信息的行为等方面的内容。但Trips未涉及网络传输给商业秘密保护带来的新问题。在现代高度发达的电子信息环境下,保护商业秘密问题尤为突出。据1995年《计算机安全》杂志在世界范围内调查的700家典型公司的统计结果表明,其中百分之六十九的公司提出上一财政年度遇到过网络信息安全问题,百分之五十九以上的公司因此造成的损失超过一万美元。可见侵犯网络传输中的商业秘密给权利人造成的损失之巨大。网络中的商业秘密的有效保护主要通过两种途径实现:一是通过技术手段阻止侵权;二是通过网络信息立法予以保护。目前许多国家都加强了对网络信息的保护,如德国就制定了全世界第一部网络单行法;世界知识产权组织1996年推出的两个新公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 唱片条约》中也针对网络传输规定了公众传播权。

 
 
  最新添加的信息  
商都法律网
运营维护:河南时刻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0371)63691826
律信通服务专线: (0371)63691828 63691829 63691830
地区加盟专线:(0371)66114488 15978447755
传真:(0371)63691826 邮箱:371law@163.com
Copyright (C) 2007商都,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法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