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闻在线网12月27日消息:(乌鲁木齐在线记者唐红梅) 建设资金不到位的项目今后一律不予立项,不准开工。
12月24日,乌鲁木齐市建设领域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会议召开,会上对预防和解决好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进行了安排部署。
据了解,今年是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召开后新疆大开发、大建设的第一年,全市重点在建工程470余项,在建楼房1500余栋,施工总面积1278万平方米,涉及农民工20余万人。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副书记、局长朱文智介绍,今年清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出现了新情况,70%左右是因合同纠纷、工程质量问题、签证变更、结算矛盾引起的。出现讨薪事件后,部分施工企业和农民工不愿依靠司法部门解决问题,过分依靠政府行政手段处理。
截至12月中旬,已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1.12亿元,涉及农民工人数2万余人。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青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组织人员深入农民工相对集中的建筑工地、加工制造车间及时处理,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情况的动态监控。对曾发生过拖欠工资行为和存在拖欠工资隐患的企业实施重点监控,从即日起,每周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告,对影响特别重大的事件要随时报告。
此外,今后发改委、建委等部门对建设资金不到位的项目一律不予立项,不准开工。特别是对超低价竞标的工程,要实施行政干预。对长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企业,要采取必要的行政措施,在市场准入、项目立项、施工许可等方面限制,从源头上杜绝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问题。
新疆新闻在线〖2010.12.27-11:57〗责编:王素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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