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自治区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精神,按要求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过去一年,我市以深入排查为基础,以问题整改为关键,不断把专项治理工作向纵深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摸清了项目底数。到目前为止,已完成对2008—2009年工程项目的排查,共排查5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建设项目180个,总投资额1735142.9万元。其中:投资规模5000万元(含)以上的建设项目53个,投资规模3000万元(含)至5000万元的建设项目13个,投资规模500万元(含)至3000万元的建设项目114个。根据中央、自治区的要求,从2010年9月起,我们组织人员对2010年新建项目进行了滚动排查。通过排查,2010年1-11月,我市5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建设项目73个,总投资额537378.44万元。其中:投资规模5000万元(含)以上的建设项目24个,投资额449560.38万元;投资规模3000万元(含)至5000万元的建设项目11个,投资额33237.7万元;投资规模500万元(含)至3000万元的建设项目38个,投资额54580.36万元。
二是排查发现并整改了一批问题。通过对项目进行造表登记,各县(区)各部门按照排查的重点内容,逐项逐环节地进行自查和排查,基本掌握了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其表现形式。截止现在,全市排查发现存在问题项目83个,存在问题124个,其中,属于工程项目决策13个;属于环境影响评价41个;属于土地、矿业权审批和出让6个;属于城乡规划管理6个;属于招标投标活动1个,属于工程建设实施和质量管理35个;属于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22个。124个问题已有97个得到整改,27个正在整改,整改率达80%。同时,对中央、自治区检查组检查发现的问题,涉及到的单位和部门也进行了整改。2010年,中央、自治区检查组先后3次对我市工程专项治理和扩内需项目进行了检查,共发现存在问题项目22个,有16个项目已完成整改,6个项目正在整改。
三是查办了一批案件。我们把案件查处工作作为专项治理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通过在报刊、网站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开展专项检查、媒体监督等多种方式,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或电话举报,多渠道获取案件线索。在案件查处中我们着重在群众关注的热点上下手,切实找准工作重点,以点带面,有效地推进了工程建设领域案件查处工作。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共受理群众举报和案件线索21件,立案11件,结案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人,移送司法机关10人(其中3人为非公职人员)。通过查办案件,使违纪违法人员受到了惩处,为工程项目的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氛围,同时,对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正确行使权利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四是制定了一批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和监督,保证工程项目健康有序发展,针对项目中容易出问题的环节,市纪委起草了《北海市重点领域预防腐败“黑名单”制度》、《北海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住建局先后制定了《北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关于推行企业投标专职投标员制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的若干意见》等制度。合浦县也制定了《合浦县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及结算规定》、《合浦县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等制度,通过用制度规范工程项目建设,进一步促进了工程项目合法、高效、廉洁运行。(执法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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