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获悉,广州市拟在新建建筑中强制推广应用太阳能,目前,相关的《广州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已完成网上征求意见,修改后即将上报市法制办审查。
据悉,广州市人大、市法制办、市建委近日联合召开了建筑节能立法研讨会,重点针对《条例》的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讨论和修改。此次修改进一步明确了建筑节能的全过程监督管理体系,要从项目的立项和规划阶段落实建筑节能的各项要求,重点抓好施工阶段的监督实施;鉴于广州市太阳能资源丰富的现状,计划在新建建筑中强制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绿色建筑的规划和推广纳入立法内容。目前,《条例》已完成网上征求意见,修改后即将上报市法制办审查。
随着节能概念的推广,不少开发商开始借“节能”之名义来获取宣传噱头,但是其中也有很多是假节能。《条例》除了要求开发商要公示能耗指标,将之写进房屋销售合同外,还明确弄虚作假的将处以5万~10万元罚款。
根据调查,使用节能材料,每平方米建筑成本将增加1%~5%,开发商通常不愿“出此下策”。但随着节能概念的推广,有开发商想出新招应对,他们打着节能的旗号,却借此提高商品房的售价。消费者往往不知道自己购买的楼盘,是否为“假节能真涨价”?
《条例》的出台,将使消费者今后购“节能房”有所保障。根据《条例》,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房屋时,应在销售现场公示所销售房屋的能耗指标、节能措施和保护要求、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同时在住宅使用说明书、房屋销售合同、质量保证书上载明,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承担责任。
同时,为防止开发商采用非法手段获取节能造假文件或认证,《条例》中特别规定,建筑节能检测、评估、咨询、能耗统计、能源审计等机构在民用建筑节能技术服务过程中,弄虚作假,不如实出具结果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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