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审计署发布了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结果(第1号)。审计结果表明,76个灾后恢复重建重点项目资金使用和建设管理情况总体良好,没有发现严重违法违规现象,但仍有部分项目在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问题。
灾后重建项目进展基本顺利
本次审计的76个项目分布在四川、甘肃、陕西等省的28个重灾县(区),包括10个农村居民住房项目、4个学校项目、21个交通项目、20个电力项目、7个水利项目、5个通信项目、6个重点产业项目和3个其他项目,共涉及10个行业,计划总投资336.94亿元。截至2009年5月底,已完成投资104.72亿元,占计划投资总数的31.08%。其中14个项目已完工,共完成投资2.25亿元;62个项目正在建设,计划总投资333.86亿元,已完成投资102.47亿元。 审计发现,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的建设管理水平正在逐步提高。政府主管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对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管理较为严格,不断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基本做到了项目资金专户管理、专账核算。
部分地区超概算申请重建资金
审计结果显示,部分灾后重建项目编制、落实规划不到位,存在多计算损失、超额申请重建资金的现象。四川省安县新县城堤防工程过多计算地震受灾损失,项目规划与实际情况不符,导致中央多安排资金1554万元;四川省广元市电力局乔庄站扩建输变电项目将部分地震前已支付的设备款纳入重建工程预算;广元市元坝区堤防工程多申请中央资金104.3万元;广元市剑阁县剑门蜀道风景区恢复重建项目包含地震前已基本完工的剑门关隧道建设工程,规划与实际情况不符;陕西省勉县将地震前已支付征地款的诸葛路工程纳入灾后重建规划;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在省道101线中江段修复工程和省道106线中江段修复工程中重复申请资金1.84亿元。
部分重建资金滞留或被挪用
审计结果显示,5个项目对灾后重建资金管理不严,涉及资金2605.73万元。其中甘肃省陇南市成县农村住房重建项目和陇南市康县整村就地重建项目进展缓慢,导致1601万元农房维修资金滞留账上;陇南市武都区城关镇将850万元农村住房灾后重建资金借给武都区发改委,用于2004年、2005年武都区扶贫搬迁试点工程;甘肃省剑门关景区项目重建指挥部将150万元剑门蜀道风景区恢复重建资金划拨给剑门关景区管委会,用于支付景区内其他项目拖欠的设计费;四川省广元市元坝区水务农机局挪用防洪工程项目资金4.73万元,用于购买办公设备。 针对以上问题,审计署建议各级发展改革、财政、民政、国土资源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对受灾地区的重建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专项调研;建议四川、甘肃、陕西3省对灾后重建关键环节严格把关,严格执行项目审批程序;建议四川、甘肃、陕西3省各级政府部门对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资金加强管理,统筹安排各项资金,确保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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