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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严打招标中签订“阴阳合同”

中国建设工程法律网 2009-11-8  来源:   编辑:
 
    为强化建设工程监理招标监管,提高工程监理水平,黑龙江省政府部门日前下发文件,严禁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在招标中签订补充协议(“阴阳合同”),恶意压低国家规定的取费标准。 

    近年来,在工程监理招投标工作健康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一些规避招标监管的问题。经举报查实,有的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在招投标过程中私下签订“补充协议”(“阴阳合同”),以达成建设单位低价发包,监理单位低价承揽监理任务的目的,严重干扰了监理招标市场秩序,违反了招投标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 

    对此,黑龙江省决定在今明两年,严打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在招标中签订“阴阳合同”,加强工程监理招投标监管,凡超出国家监理取费标准,在招标前后私签“阴阳合同”,低价承发包监理业务的,一经发现坚决予以废标并重新组织招标,还要对违规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依法进行罚款及其他行政处罚。(记者李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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