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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工程法律网 2009-11-9 来源: 编辑: |
为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维护百姓根本利益,市委、市政府将用两年时间,专项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
据介绍,此次专项整治将坚持惩防并举,采取集中治理与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针对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八个方面突出问题进行治理。
市委、市政府明确,将用2年左右的时间,建立健全工程建设有形交易市场,使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交易活动依法透明运行。初步建立工程建设领域互联互通的诚信体系,完善工程建设领域法律法规,不断深化相关改革,工程建设健康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
一些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索贿受贿。
一些部门违法违规决策上马项目和审批规划,违法违规审批和出让土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提高建筑容积率。
一些招标人和投标人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转包和违法分包。
一些招标代理机构违规操作,有的专家评标不公正。
一些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违规征地拆迁,损害群众利益,破坏生态环境,质量和安全责任不落实。
一些地区违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原则,乱上项目,存在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和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豆腐渣”工程。
个别工程建设项目在审批、施工手续不全或无手续情况下开工建设。
建设工程领域负有监管责任的行政执法监督机构,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执法不力。
严查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哈尔滨市将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法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的行为,遏制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势头。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纪检监察机关将对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索贿受贿,有关部门违法违规决策、审批项目和因监管不力、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以及行政过失等失职渎职行为造成重大损失的问题进行调查,依法依纪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和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公安机关负责配合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执法检查,保障行政执法。公安、检察机关根据各自职责对工程建设中涉嫌非法占地、贪污受贿、失职渎职的犯罪行为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自查认真及时纠正可免予处分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哈尔滨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即日起将开展自查,对虽有问题但能主动认识和纠正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
市委、市政府要求,自查要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认真查找项目决策、城乡规划审批、项目核准、土地审批和出让、环境评价、勘察设计和工程招标投标、征地拆迁、物资采购、资金拨付和使用、施工监理、工程质量、工程建设实施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改进的措施和办法。对拒不自查、掩盖问题或弄虚作假的,要严肃处理。对自查出的违纪问题,要根据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等作出处理。
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将跟踪审计(记者何秀丽)为有效预防工程建设项目出现问题,有关部门将对工程建设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进行重点监管。
据介绍,各相关部门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突出监管重点,着重加强项目建设程序监管;着重加强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着重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定和实施监管,严格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制定和修改程序;着重加强项目建设实施过程监管,严格依法征地拆迁,坚持合理工期、合理标价、合理标段,严格合同订立和履约,规范设计变更,科学组织施工,加强资金管理,控制建设成本,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着重加强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管,防止重特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创新监管方式,充分发挥招标投标局际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大工程建设项目行政执法力度。组织实施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跟踪审计。积极推进项目标准化、精细化、规范化和扁平化管理。发挥工程监理机构的专业监督作用,加强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的过程监管。推行劳务承包成建制、劳动管理队长制、劳务用工合同制等规范、有序、高效运作的劳务管理新模式。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的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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