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 今后,建筑企业在资质审核过程中,不但要自行递交材料,相关部门更将进行社会公示、征询业主意见、实地核查。
昨日,北京市住建委出台《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规范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工作的通知》,提出八项资质审批改革制度,通知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据介绍,为了结合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目前北京已实现严格准入与清出、监管与服务并行的建筑业管理体制。此前,市住建委已对八项审批制度进行了试行。试行3个多月来,发现了10余家申报材料造假的企业,全部予以退回材料,不予许可,另有1家企业因弄虚作假被吊销企业资质证书。
八项资质审批制度突出了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对企业进行全面考核、综合判断的特点。扩大公示范围,对所有企业实行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实行更为严格的工程业绩认定及核查制度。规定企业申报本地工程业绩,应提供经备案的施工合同或劳务合同;同时实行注册人员核查制度,凡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正式注册手续或企业原有资质条件不达标的,市住建委依法撤回原行政许可。此外,还实行实地核查制度;市住建委还将建立委内处室联动机制,全面核查企业市场行为,并征询业主意见制度,向企业所申报的代表工程的项目业主或施工总承包单位,发函征询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合同履约等情况,全面考评企业综合管理能力;还首次设立了专家审查制度,以提高审批质量和专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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