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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建筑工程提前撤场违约金如何计算?
2011-6-27
建筑工程劳务施工中,约定甲完成ABC三项工程的劳务,于2010年6月30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每逾期一天支付违约金为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甲只完成了A工程就于2010年6月1日违约撤场。建设方只能把BC两项目程由乙来完成,两项工程完成到了2010年9月31日。1、现怎么算甲的违约金?从什么时候开始算到什么时候止?(具体造成的损失不好估算)2、我们没有同甲解除合同,可否要求甲承担违约金?甲可否以没有解除合同,我们让乙干了来反告我们违约?
回复人内容:
你好,从合同到期日开始计算违约金,可以要求甲承担违约金,甲方已经构成事实上的履约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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