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注册
商都法律网首页 法律贴吧 法律导航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网站首页 行业新闻 招 投 标 工程施工 工程管理 工程结算 工程索赔 法律法规 法律常识 案例精选 工程文书 网上咨询 业务范围 联系方式
 
 
最新公告: · “火凤凰”的心  ·我省将举行《行政强制法》大型知识竞赛  ·郑州市房产档案馆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最新法律咨询 更多>>
·小产权房
·未于施工单位签订工程承包施工
·帮朋友质询下婚姻问题
·工程纠纷
·一般情况下,承包人的银行履约
  律师文集 更多>>
· 《物权法》对房地产业的影响
 
  当前位置:主页 > 在线咨询 > 列表
 主题:合同欺诈
2009-2-14
2008年4月份我公司从深圳飞尼特有限公司采购车载液晶电视100台,合同中注明本批电视的核心部件液晶显示屏需为LG品牌,由于该部件在电视内部安装,我公司没有能力打开电视分辨真伪,8月份该公司派技术员来我公司进行维修,偶然间我们发现其液晶显示器品牌与合同不符,于是我公司提出交涉,对方负责人遂到我公司解释,承认不符,并愿意全部更换,我公司本着协商解决的态度没有予以追究,便按照对方要求签订补充协议,协议规定,该公司愿意在9月17日之前将全部100台产品进行发货至我公司进行更换,时值今日,该公司并未有任何作为,也无意对产品负责,并且停止了一切售后活动,鉴于此我公司决定对深圳飞尼特实业有限公司进行起诉,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我们现在有当时签订的供货合同,里面明确规定显示屏为LG品牌,80台尚未维修过的原装车载液晶电视,20台已打开维修的车载液晶电视,从电视内部可以看到显示屏的品牌.鉴于我公司不愿花太多的时间来进行诉讼,所以希望有能力的律师来对本案进行代理。
 回复人内容:

  你好,依据你提供的信息,在供货合同及补充协议有效的情况下,很显然对方已构成对你公司的违约,你公司在与对方公司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通过诉讼追究对方公司的违约责任,并要求对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运营维护:河南时刻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0371)63691826
律信通服务专线: (0371)63691828 63691829 63691830
地区加盟专线:(0371)66114488 15978447755
传真:(0371)63691826 邮箱:371law@163.com
Copyright (C) 2007商都,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法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