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前,28岁的邹云翔进入江苏省泰州市检察院,从事审查起诉工作。办案经历激发了他的写作热情,他时不时地就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法制日报》等主流报刊上发表深度文章。领导看中了他的写作才能,专门安排他到研究室任职。
对自己从事的工作,邹云翔理解得很深刻:“躬下身子,才能写出稿子。检察调研工作,不光是在报刊发表文章,更要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围绕民生需求,深入调查,研究对策,然后有针对性地写文章,力求将调研成果转化成党委政府的决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由于白天上班时要处理诸多杂务,很难静下心来,邹云翔的调研文章经常是在夜深人静时撰写的。他在身边、枕边常放着笔纸,突发灵感时就立即记录下来。想通问题本质、找准切入点后,在电脑前一坐就是半天。
今年3月24日晚上,已经躺在床上的邹云翔怎么也睡不着,白天的一幕又浮现在眼前……
那天下午,泰州市、姜堰市两级检察院的检察官,不顾春寒料峭,为家住姜堰市城北村的吴某家送去救助金和干警捐款。
去年10月,因为一些琐碎小事,吴某的丈夫、公爹被同村村民杀死,凶手后被法院判处死刑。由于凶手家经济拮据,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一时难以执行,吴某和她刚上小学的女儿相依为命,生活不堪重负。
在办理此案的过程中,泰州市检察院立即启动刑事特困被害人救助程序,救助吴某家人民币2000元,并帮助母女俩到民政局办理了低保手续。该院干警得知吴某家的情况后又纷纷伸出援手,捐款2600元。
尽管吴某母女俩拿到钱后哽咽着说不出话来,一个劲儿地点头致谢,可邹云翔的心头却有些堵……
2008年下半年,泰州市检察院专门设立刑事被害人特困救助专项基金,用于救助那些因犯罪行为遭受重大人身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而赔偿义务人赔偿能力不足的刑事特困被害人。
由于种种原因,专项基金的来源主要靠干警个人捐款筹集。因为基金金额有限,可以说是杯水车薪,很难满足刑事被害人的实际需要,设立专项基金的泰州市检察院实在是有些“心有余而力不足”。
为保证救助的长效性和广泛性,结合前期专题调研的情况,当天晚上,邹云翔几乎是从床上跳起来,撰写了一篇内容充实、立意深刻的调研文章,建议由市财政拨款建立专门的救助基金,用于对检察环节刑事被害人的救助,让被害人感受法治的阳光。
邹云翔的调研文章发表后很快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今年4月30日,泰州市政法委、财政局等8家单位联合出台《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实施办法》,设立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每年拨付一定款额,专门用于刑事案件检察环节中的被害人救助。
“建有用之言,立创新之论,献务实之策,谋长远之道。”邹云翔以一种特殊的方式履行着自己的职责和使命。他2006年以来的调研成果被中央政法委、全国政协、江苏省政协、泰州市委采用批转70余次,促成相关部门出台意见15个,推动开展了3个行业的专项整治,对遏制违法犯罪、化解社会矛盾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