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原部长助理郑少东受贿案一审开庭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7日公开审理公安部原部长助理郑少东受贿案。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1年至2007年10月,被告人郑少东利用其担任广东省公安厅副厅长、公安部部长助理兼经济犯罪侦查局局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案件查处、职务晋升、就业安排等方面谋取利益,索取或收受他人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26万余元,应以受贿罪追究郑少东的刑事责任。

公安部原部长助理郑少东受贿案一审开庭
法庭上,公诉机关出示了有关证据,郑少东委托的律师作了辩护发言。社会群众、媒体记者及郑少东的亲属共30余人旁听了庭审。
法庭宣布此案将择期宣判。
公安部原党委委员、部长助理郑少东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09年12月31日,从中央纪委获悉,公安部原党委委员、部长助理郑少东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中央纪委日前对公安部原党委委员、部长助理郑少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经查,郑少东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其亲属收受他人巨额钱款。
郑少东的上述行为严重违纪,其中有的问题已涉嫌犯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郑少东开除党籍处分,经国务院研究决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公安部原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郑少东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
2009年06月09日,中央纪委有关负责人证实,公安部原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郑少东因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在接受组织审查。
公安部部长助理郑少东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调查
2009年01月19日,公安部在侦办黄光裕经济案件中发现郑少东、相怀珠存在违纪违法嫌疑。目前,郑少东、相怀珠二人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公安部有关人士表示,对队伍中出现的问题决不护短,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继续加强对公安工作、公安廉政建设的监督。
郑少东,男,汉族,1958年11月生,广东潮阳人,197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8月参加工作,广东省社会科学院中国近现代史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安部部长助理、党委委员,一级警监警衔。长期从事刑事侦察工作,曾任广东省公安厅刑警总队副总队长,刑侦局局长,广东省公安厅副厅长,公安部经侦局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