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院网讯 今年6月份,修武法院云台山人民法庭在审理张某诉林某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时,由于双方当事人积怨较深,在双方当事人到庭后,由言语争吵升级为持械互殴。院法警大队及时调配警力,配合云台山法庭干警平息了双方的斗殴,并对参与斗殴人员进行了处罚。此次斗殴事件的发生,引起了修武法院党组的高度重视,经研究决定在三个派出法庭建立法警驻庭制度。
随后,修武法院法警大队以“保障基层平安、方便一方群众”为目标,制定法警驻庭职责,选派六名业务精通、工作能力强的法警到所辖的周庄、郇封、云台山三个基层法庭,开展司法警务工作。驻庭法警职责包括:(1)协助基层法庭庭长做好法庭的安全保卫工作;(2)保障基层法庭正常的审判秩序;(3)执行各类民事强制措施;(4)办理法庭受理的执行案件;(5)协助法庭开展送达工作。
法警驻庭工作开展以来,为三个基层法庭的审判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坚实的警力保障,杜绝了各类隐患的发生。并且法律文书送达工作的开展,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基层法庭审判业务量大与干警数量少的矛盾,充实了基层法庭的力量,一年来,共送法律文书700余份,执行各类民事强制措施80余起,执结案件65起,受到了各界的好评。2010年9月份,最高人民法院来修武县法院视察工作,对法警驻庭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