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圆满完成全省法院开展的“万名法官回访千家企业万名当事人”活动,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贺晓清多次回访案件当事人,认真倾听群众心声,努力化解矛盾促和谐。
12月9日上午,安阳中院贺晓清副院长带领中院刑一庭副庭长侯江书、安阳县法院院长王进及刑庭庭长李建新,深入安阳县蒋村乡西石村,回访案件当事人王某某。安阳县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王某某犯寻衅滋事罪一案,于2009年6月19日作出(2009)安刑初字第325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王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被告人王某某不服,以“其行为不构成寻衅滋事罪”为由提出上诉。中院审理后认为,原判认定事实不清,撤销安阳县人民法院原判决;发回安阳县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现检察院已经撤回起诉。贺晓清副院长耐心了解了具体案情,认真征求了当事人对案件的处理意见。表示下一步法院将积极向安阳县委政法委反馈意见,及时协调做好善后工作,给当事人一个圆满的答复。王某某表示非常感谢中院领导到其家里回访,了解其诉求,提出解决方案,并表示相信当地党委政府能够妥善解决其问题,不再进行赴省上访。
12月11日,贺晓清副院长放弃周末休息时间,带领刑一庭副庭长侯江书前往滑县法院,与滑县法院副院长邵留顺等人回访了陶某某故意伤害致死一案中陶某某的父亲陶建某。陶建某因不满中院和省院对其儿子陶某某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结果,长期到省院门口缠访、闹访。贺院长和陶建某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交谈过程中,贺院长从情理、事理、法理入手,就其所提疑问,一一耐心进行解答,并以拉家常的方式与陶建某进行沟通、谈心、交流,希望他以后要好好生活。对法院的判决如不服,可以通过合法渠道申诉,不要到有关部门缠访、闹访,对于其生活上存在的问题,嘱咐在场的乡干部要尽力帮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