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驻马店频道讯 确山县法院高度重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不断创新案件质量评查方式方法,对案件质量评查采取“四化”措施,从而使该院审判、执行工作步入良性循环轨道。截至目前,该院共评查各类案件1670件,其中优秀率达到96%,良好率达4%,不合格案件为零。
一是案件评查制度化。先后制订了《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关于进一步规范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意见》等规章制度,对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涉及的环节制订了明确、规范、细致的评查量化标准,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操作性强的案件质量评查制度。
二是案件评查范围全面化。把已经审结或执结的案件全部纳入案件评查范围,做到不遗漏一案,在评查内容上既包括案件的程序和实体,还包括案件庭审质量、裁判文书制作以及案卷装订等多个方面。
三是案件评查责任具体化。专门设立案件质量评查办公室,并抽调4名政治素质高、工作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资深法官负责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对评查人员实行“问责制”,规定对经过评查仍未发现的质量问题,一经发现由评查人员与案件承办人员承担连带责任。
四是案件评查奖惩制度化。坚持逐月将案件评查结果在法院局域网上进行公开通报,根据评查结果将办案情况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并将案件评查和整改情况记入法官绩效档案,作为法官评先选优和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