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1月22日,省法院部署在全省法院系统开展 “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洛阳中院当天即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门成立了由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树茂任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制订下发了实施方案,要求全市两级法院自2010年11月22日至2011年1月20日活动期间,采取“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方式,依法“快立、快审、快结、快执”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活动领导小组组长、洛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树茂要求全市两级法院站在为中原经济区建设和实现“福民强市”目标大局服务的高度重视此项活动,要把依法讨薪的农民工兄弟当做亲人来看待,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设身处地为他们排忧解难,确保依法讨薪农民工兄弟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和实现。
“案子还没立,工钱就要来了”
洛阳两级法院在立案大厅开辟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绿色通道,专门受理农民工工资案件,对于农民工讨要工资的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排期;实行假日立案、电话立案、上门立案等服务措施,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农民工依法减、缓、免交诉讼费用,确保农民工打得起官司;考虑到农民工的文化水平、诉讼能力等具体情况,免费为其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告知诉讼权利义务、指导农民工举证,必要时主动为农民工调查取证,确保有理有据的农民工打得赢官司;充分发挥预立案登记、诉前调解等制度的优势,对于法律关系明确、证据充分、双方争议不大的农民工工资案件在立案时进行诉前调解,建立起此类案件的快速处理机制。
宜阳县寻村镇后庄村村民高某与东店村村民茹某因劳动报酬发生纠纷,茹某拖欠高某工资款8000元不还,高某与茹某多次交涉未果。高某听说法院正在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就通过热线电话联系了该院法官户青国,户青国随即电话联系茹某,做其思想工作,指出了农民工打工的艰辛。在法官的积极协调下,茹某一次性给付高某6000元,余下的2000元双方商定随后支付。这起纠纷成功化解,高某不由得感慨:“案子还没立,工钱就要来了,法院真是帮了农民工的大忙!”
12月17日,来自渑池县的33名农民工到宜阳县法院起诉洛阳某劳务公司拖欠其工资款17万余元,工人们与劳务公司多次协商未果,遂到法院寻求帮助。宜阳县法院立案庭的法官为使工人的工资迅速要回,当即电话联系该劳务公司,经过与其释法明理、讲清利害,公司表示将积极筹措资金,尽快为这33名农民工发放工资。高村乡冯某因工资与某建筑队发生纠纷,被拖欠的1万元工资迟迟得不到解决,他到宜阳县法院进行咨询,法官在了解到他的情况后,对其进行法律指导,告知了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手续、立案所需材料等,冯某现已到相关法院起诉。
“秉公执法为民解忧,心系百姓办案迅速”
洛阳两级法院坚持优先排期、优先调解、优先合议的“三优先”原则审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业务庭接到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后,第一时间实行繁简分流,符合条件的依法适用简易程序,选派业务骨干优先安排开庭、集中时间优先审理,加快审理节奏;审理中坚持“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原则,把调解工作贯穿于诉讼全过程,不断寻求双方利益的平衡点,用足用活一切法律范围内的调解手段,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争取达成调解协议,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纠纷;庭审结束后,对于事实清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案件,合议庭当天合议,疑难复杂案件,及时召开庭务会讨论研究,并及时向主管院长汇报。
陕西省旬阳县农民汪某组织人员为湖南某井巷公司承包的洛阳某钼业公司628坑口施工,因承包方拖欠劳务费等问题发生纠纷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宣判后,汪某及湖南某井巷公司均不服,上诉至洛阳中院。洛阳中院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很严重,开庭时双方态度非常强硬,均称如处理不好官司还会继续打下去,甚至要把事情闹大。承办此案的民三庭副庭长苏娜和合议庭的同志们认真分析案情,对各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不厌其烦地做调解工作,经过多次面对面调解及电话协调,最终使各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庭将约定的首笔10万元款项履行到位。
前不久,在嵩县某矿山工地拉砂石料的何小波等36名农民工来到嵩县法院请求立案,追讨拖欠的工资。经审查,他们都是“7·24”洪灾重灾区的受灾群众,生活十分困难,考虑到他们的实际困境和需求,嵩县法院为他们减免了1700元诉讼费,启动诉讼绿色通道,对此案予以优先立案、优先排期开庭审理、调解,以解决他们的紧急需求。在办案法官的不懈努力下,该案在10日内顺利审结并执行完毕。当何小波等36名农民工在嵩县法院领取到8.8万元的工资款时,他们的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他们共同向法院赠送一面锦旗,上书“秉公执法为民解忧,心系百姓办案迅速”。
“以为没有办法啦,可法院给讨回来了”
洛阳两级法院建立完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快速反应机制,优先安排人力、物力,依法穷尽一切执行手段,加大执行力度,依法尽快执结,确保打赢官司的农民工及时拿到工资。对于事实清楚、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的案件,根据农民工的申请依法适用督促程序,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并及时执结;对农民工当事人申请先予执行并提供财产担保的,及时采取先予执行措施,提供财产担保有困难的,如拖欠工资、劳务报酬事实清楚的,裁定先予执行。汝阳县法院还对于执行标的在2000元以下的案件,采用小额标的先行垫付再集约执行制度,全力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四川省富顺县石道乡周永贵等23名农民工承包浙江台州某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在洛阳市涧西区某酒店内墙粉刷工程。工程完工后,浙江台州安装公司拒不支付12万余元工程款,周永贵等人起诉到涧西区法院,法院调解结案后,浙江台州安装公司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继续拖延支付,周永贵等人无奈之下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涧西区法院立案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赶到工地,看着站在简陋工棚内的农民工还穿着单衣,眼见一天比一天冷,决不能让农民工兄弟在寒风中等下去,执行干警立即向院领导作了汇报后,执行局马上启动了为农民工讨薪的应急预案,抽调精兵强将,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裁定书并即时冻结被执行人在洛阳分公司的账号。但被执行人恶意逃避执行,早已将账号上款项转移清空,谎称公司资金困难,暂时难以立即支付工程款。执行干警迅速赶赴台州,经过一日奔波查到台州两个账号均是空无分文。通过多方查询得知,该公司在宁波和上海还有工程,干警们马不停蹄赶赴宁波,查封账号后发现还是没有任何款项,连夜赶往上海,连续查封了两个账号,终于冻结到了该公司5万元。干警们未作停留,立即折返台州,对该公司负责人进行了耐心的说服教育,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公司负责人最终被执行法官锲而不舍、一心为民的精神所感动,经多方筹措,一次性将7万余元余款交齐。11月29日,涧西区法院执行法官到涧西区天津路工地将执行款送到周永贵等23名农民工手中,“以为没有办法啦,可法院给讨回来了”。已在工棚内苦苦等待了两个多月的农民工兄弟终于可以在新年前踏上归程。
“保证绝不拖欠他们一分工钱”
洛阳中院积极利用《河南法制报》、河南法院网、《洛阳日报》、洛阳电视台、洛阳法院网等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对外公布了咨询电话,借助主流媒体的积极报道,让更多市民、更多农民工了解全市两级法院“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的开展情况。把集中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作为切入点,通过设立专栏、以案说法和到农民工聚集的工地、住处宣讲法律知识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在确保快立、快审、快结、快执的同时,对农民工讲解法律知识,让农民工不再因不懂法产生纠纷,增强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此举畅通了沟通渠道,扩大了宣传效果,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确保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12月15日,洛阳中院活动办公室主任、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次梅带领活动办公室成员到汝阳县法院检查指导“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开展情况,并走访相关企业。王次梅一行深入汝阳县工业区,走访了汝阳县强盛陶瓷有限公司、金堆城洛阳节能玻璃有限公司、河南海鑫毛毯纺织有限公司等企业。每到一家企业,王次梅都深入生产车间查看生产情况,同企业负责人进行座谈,详细了解企业运营情况,向企业介绍全省法院开展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同时征求企业对两级法院的意见建议。各企业负责人得知全省法院正在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后,纷纷表示,公司有很多农民工,保证绝不拖欠他们一分工钱。
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期间,栾川县法院副院长张国强带领法官前往建筑工地,给农民工宣讲法律知识,宣传全省法院正在开展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每到一处,法官们都耐心细致地解答农民工关心的法律问题。当听到在场的农民工们说公司没有拖欠他们的工资时,张国强高兴地说:“春节很快就要到了,各级法院领导都很关心农民工兄弟是否能足额拿到工资回家团圆。”
“真是想不到,钱叫恁给俺送来了”
洛阳两级法院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被执行人丧失执行能力、生活确有困难的申请执行人进行救助,确保困难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全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给他们送去党的温暖和司法的人文关怀。
12月9日下午,王树茂来到偃师市诸葛镇,亲自把8000元司法救助金送到84岁老人智茹花的手中,老人激动地说:“真是想不到,钱叫恁给俺送来了。谢谢!谢谢!”
高某是智茹花老人的儿子。2005年1月,王某在偃师市诸葛镇购买一批杨树,树木伐倒后需装车,遂委托杨某为其联系装车人员,孙某和孙某某于1月26日率高某等10余人为其装车。高某与他人一同在车上摆放木材,当车装至4米多高时,高某不幸从车上摔下,昏迷不醒,被孙某等人送至医院,经诊断为颈骨骨折,并四肢瘫,右股骨干骨折,后高某死亡。此案经一审、二审和再审,洛阳中院党组成员、群工专员刘宝亲自主持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杨某一次性给付1.5万元整。考虑到智茹花老人家庭的实际情况,洛阳中院从司法救助金中专门拿出8000元,对他们一家进行救助。离开智茹花老人家时,王树茂还一再嘱咐老人的孙子,一定要照顾好老人的生活,请她多保重身体。
结束语:日前,从洛阳中院活动办公室获悉,洛阳两级法院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一个月以来,共审理此类案件83件,调解结案40件,共为农民工兄弟执回拖欠的工资516000.98元。为确保到法院起诉的农民工兄弟在春节前拿到工资、实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的预期目的,洛阳中院还专门下发通知,决定对全市法院“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进行专项督察,由中院督察问责办会同活动办公室,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查看、走访等形式,对全市法院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督促、指导活动开展。
(刊载于2010年12月24日《河南法制报》0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