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城区人民法院长风合议庭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方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始终坚持快审、快执,最大限度地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有力地推进了和谐山城建设。
全庭干警树立审判、执行“一盘棋”思想,相互协调配合,做到“四个注重”:注重诉讼引导,在案件审理中发现存在漏列诉讼主体现象及时间原告释明,由原告申请追加或依职权追加案件当事人,对于可能发生财产转移、变卖的,及时提示当事人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或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保障农民工权利的实现,降低执行风险;注重诉讼调解,在庭审的各个阶段反复做好调解工作,尽力促成当事人和解,同时强调即时清结,提高调解案件的自动履行率;注重判后答疑,宣判后向当事人讲清、讲明裁判的依据、理由,使当事人赢得堂堂正正、输得明明白白,减少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促使用工单位和个人自觉履行义务,缓解执行压力;注重案件质量,对作出的判决书、调解书和裁定书做到准确、明白,避免可能引起的歧义,便于义务人履行义务和依法强制执行。
长风合议庭推行公告执行、悬赏执行、被执行人执行信息曝光等新举措,不断加大农民工工资执行兑现力度。对于涉及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坚持优先采取强制措施、优先处置标的物、优先支付案款“三优先”,采取多种措施执行,确保农民工的债权及时、高效、快捷地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