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看马丽娜的个人履历,1968年10月9日出生于美丽的襄城县,1985年9参加工作,1994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4年8月到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政治处副主任,现任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她先后从事过民事审判、行政等工作,就像她自己说的:“我曾是一名法律职业的门外汉,但选择法官这一职业,我无怨无悔。”她在多年的工作中,曾多次荣获省市法院“优秀政工干部”,省委政法委、省高院“全省法院思想作风整顿活动先进个人”、荣获“优秀政法干警”、“优秀党员”等, 2009年被荣立个人三等功,多次被市区评为“巾帼建功”标兵和“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一、真情服务百姓,调解永不言弃
作为一名从事民事审判工作的法官,马丽娜同志始终饱含着对百姓无限的忠诚和热情,努力践行着司法为民的宗旨忠实地履行着一名法官的神圣职责。她审理案件时把调解贯穿到庭前、庭中、庭后和判决前的各个环节,以其特有的亲和力和耐心,力争把每一起案件都以调解作为结案方式。她坚持“只要有1%的希望,就要做100%的努力”的信念,真情待人,诚心诚意为案件当事人解难题,让人民法官为人民亲民形象根植在百姓心中。她积极探索调解工作的新方法、新路子,以自己的不懈努力化解案件当事人双方的矛盾,实现了双赢。二年来,马丽娜同志共审结案近400件,调撤率达89.75%,结案数和调撤率在全院均名列前茅,所审理的案件无一错案、发回重审、改判和上访申诉,服判率达100%,其踏实、勤奋、上进的工作作风赢得了各级部门和当事人的高度好评,收到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在魏都区法院辖区内流传着这样一句话“有矛盾有纠纷找马丽娜,打官司一定要选马丽娜”。这些言语正是起因于马丽娜同志注重办案效果,处处为当事人的作法,对于92岁高龄的李老太来说更是有着深切体会。2010年8月2日,92岁高龄的李老太因婆媳间缺乏交流,误使李老太认为儿子儿媳不孝,愤而将儿子告上法庭,要求其归还赠与的房屋。马丽娜同志在接到该案后,对案情进行了细致研究,认为此案如果片面就案办案,很可能案件判决了,家庭关系则可能会因此彻底破裂,不利于老人今后的生活,决定先对该案进行庭前调解。马法官首先从外围入手,进行了一次“微服私访”。在走访李老太20多名邻居之后了解到其儿子媳妇平时对母亲还是比较孝顺的,只是李老太与儿子媳妇虽同处一院,却很少交流,除婆媳关系稍有紧张外,并没有其它更深的矛盾。了解了双方矛盾的根源和问题的核心所在后,马丽娜同志对症下药,和双方当事人多次进行促膝谈心,最终双方尽释前嫌,也挽回了母子亲情,该案最终得以圆满解决。事后,李老太拉着马丽娜同志的手,老泪纵横,感激之情无法言表。至今李老太整个社区见人就说:“马法官一心都扑在咱老百姓身上,真是微服断案解难题,清官断清家务事啊。”
二、巡回开庭审案,践行司法为民
在案件审理中,马丽娜同志牢记司法为民的宗旨,不拘泥于审判坐堂问案的办案模式,大力践行“马锡伍式审判方式,”,对特殊案例积极开展巡回审理,缩短了与群众的距离,减轻人民群众的诉累。她在审理原告于爱国、郭桂云、平玉深、张敏等四原告分别诉许昌市魏都区五一路街道办事处、许昌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相邻权纠纷一案中,原告均系许昌市五一路鸿业花园18号楼的业主,他们以被告方所建楼房影响其通风采光为由,分别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开庭那天,马丽娜同志冒雨深入发案地,现场了解情况。为审理一案件教育一片的目的,马丽娜同志决定法庭设在当事人尚未装修客厅中,在条件简陋的情况下,办案人员就地取材,用门板和椅子搭建起了简易的审判台,进行了庭审调解,案件当事人为法官的精神所感动,最终促使案件达成调解,法制日报、人民网、中国法院网、河南法制报、大河报和许昌日报等多家媒休在显著位置配以“门板搭起审判台”为题,报道了现场办案的情景。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马丽娜有较强的大局意识。她深知保持社会的稳定,是人民法官的重要职责。她在进行审判工作的同时,十分注意对当事人进行法制宣传,消除他们因不懂法而产生的抵触情绪。在调解案件过程中,她总是以一种“朋友”的方式与双方沟通和交流,然后从法律的角度给双方分析可能发生的种种后果,同时又不失法官应有的威严,最终促成双方自愿选择调解或者和解。
三、舍身忘己审案,大爱谱写华章
马丽娜同志一心为公,把全部的精力和热情都投入到了工作中去。每天她早出晚归,即使爱人生病,儿子没人照料的情况下,大家依然能够看到她忘我工作加班加点的身影。今年7月份的一个星期五是马丽娜审理一起重大交通事故赔偿案开庭的日子,考虑到受害人的实际困难和案件的社会影响非常大,高烧39.2度的她拖着虚弱的身体早早的就到了庭里。开庭前,马丽娜就同志不厌其烦做起了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通过近9个多小时的调解,案件眼看就要调解成功,却因当事人一句无心的言语使受害人家属情绪过于激动几乎晕倒。马丽娜同志一边耐心的安抚受害人,一边做肇事者的思想工作,案件调解工作从早上9点多一直持续到晚上9点多,此时,马丽娜同志脸色苍白、身体近乎虚脱,但她仍然坚持者,双方当事人看到这个场景后,都深深的被马丽娜这种精神折服,纷纷表示接受调解,最终水火不相容的当事人握手言和,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马丽娜紧绷的脸上终于也露出了开心的笑容。当事人走后,马丽娜同志因疲劳过度当场晕倒,同事们把送到医院治疗了1天后才醒来。谁也没想到周一上班大家又看到她挺者瘦弱的身躯在不停的忙碌着。
四、严格要求自律,清廉呵护法威。
马丽娜同志在工作中,始终把加强党性修养,提高廉洁自律意识放在首位,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及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时刻牢记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时刻牢记誓言、牢记“两个务必”,珍惜组织的厚爱、群众的信任、时代提供的机遇。严格按照党员先进性标准及中央提出、倡导的八个良好风气要求自己,无条件服从组织决定,讲团结、讲精神、讲奉献、讲大局、讲道德,坚持以廉养心、以苦励志、以俭修身,坚持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工作中以身作则,防微杜渐,时刻把自己置于党纪政纪的约束和干部群众的监督下,坚决杜绝违纪现象,任何时候、任何情况都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时刻牢记人生有限、事业无限;职务有限、贡献无限,始终做到政治上清醒、工作上清楚、生活上清白。
多年来,马丽娜同志以她高尚的人格品质、过硬的业务素质、忘我的奉献精神和踏实的工作作风在人民群众心中树立起了一名新时代法官公正、高效、文明、廉洁的光辉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