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焕鹏展示检方的传唤通知书。《东方早报》图
海南一派出所长被刑讯逼供50天,被检方要求承认看见民警雷庭在执法过程中打人
“检察院不让我睡觉,逼我写假供,我多次想过自杀一死了之。”10月20日,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公安局新英湾派出所所长陈焕鹏回忆起半年前被关在检察院50天的遭遇时,难抑激动和伤心。
今年3月8日,陈焕鹏和洋浦经济开发区公安局防暴大队副主任科员雷庭因涉嫌“滥用职权”被洋浦检察院带走。4月29日,作为最重要证人的陈焕鹏被取保候审,当事民警雷庭被检察院正式拘捕。
9月14日,海南省东方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雷庭案。作为检方控告雷庭有罪的最关键证人陈焕鹏当庭翻供,并反控检方刑讯逼供。当事人雷庭及新英湾派出所民警邓升民也同时指控检方刑讯逼供。邓升民还有医院的验伤证明。
东方市检察院的卢文副检察长则称,“雷庭案件中绝对没有刑讯逼供。”洋浦区检察院干脆拒绝了采访要求。
据了解,在此案开庭前,海南省检察院和公安厅已经组成了联合调查组,对雷庭案进行调查,但结果一直未对外公布。
缘由
执法“不给面子”,10多人围堵防暴队
据陈焕鹏回忆,2010年8月6日晚,他接到联防队员报告:有两伙人持刀准备在加勒比娱乐城打架。他马上带民警出警,由于担心会出现暴力斗殴,他向公安局领导汇报并请求增援。洋浦区公安局领导当即指示民警雷庭带领十几名防暴队员,协助陈焕鹏。
当事人雷庭在回忆材料上称,“在加勒比楼下,正当我准备搜查陈国华时,陈的朋友王炳明因为和我认识,过来要我不要查了。而我因为要履行职务,坚持要查,于是引发了陈国华等人的不满,并和陈国华及其朋友发生了言语上的冲突。”
在录像中,陈国华不顾口头警告试图冲破警戒线,于是双方发生冲突,雷庭把陈国华等四人强行带离现场。后因没有造成严重影响,新英湾派出所对四人进行批评教育后放回。
雷庭的父亲雷家喜认为正是因为雷庭在执法中的“不给面子”,才为其日后的牢狱之灾埋下了伏笔。
8月7日零时30分左右,陈国华带领10多人开着三辆车围堵防暴队大门。带班民警李宏当时解释说,雷庭已回家,有什么问题可以明天向公安局领导反映。陈国华等指名要找雷庭出来单挑,有些人还往院内扔矿泉水瓶。
两个多小时后,到现场处置此事的洋浦公安局副局长寻子龙下令将其强行带到派出所。李宏承认,带离过程中,陈国华等人暴力对抗,陈因此受伤。雷庭并不在场。
转折
警方认定是依法执行公务,检方不认
一直参与执法过程的陈焕鹏回忆说,派出所以聚众扰乱单位秩序为由对陈国华等二人处以行政拘留十天。然而,在拘留期满后,陈国华等联名向洋浦区检察院和海南省公安厅等单位写信投诉雷庭在执法过程中存在殴打行为,致其受伤。
今年3月7日,洋浦区公安局纪委调查后认为,陈国华等的控告并不成立,雷庭等民警是在依法执行公务。但在公安局调查结论出来后的第二天,洋浦区检察院带走雷庭和陈焕鹏配合调查。
3月13日,洋浦区检察院宣布以涉嫌滥用职权为由,对雷庭刑事拘留,陈焕鹏则因非法拘禁被监视居住。14日,海南省检察院批示成立雷庭案专案组,并移交给东方市检察院办理。25日,经海南省检察院二分院批准,雷庭被逮捕。
4月29日,长达一个多月的讯问之后,在抄完检察院勉强满意的笔录后的4月29日,陈焕鹏终于承认“亲眼看到雷庭打人”,经检察机关批准被取保候审。
9月14日,东方市人民法院对雷庭案开庭审理。检察机关起诉书中,对雷庭的罪名由此前的“滥用职权”变为“非法拘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