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近年查处的12起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例,包括银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窝案、永宁县望远镇征地拆迁窝案、吴忠市残联理事长造假案等。
近年来,一些基层单位在对资金审批和监管方面存在制度上的缺失、管理上的漏洞和程序上的不规范,使违纪违法行为有机可乘。少数党员干部置党纪国法于不顾,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挪用公款、截留专项资金、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资金。自治区纪委、监察厅要求,广大党员和干部要以身作则,决不能把手中的权力变成为个人或为少数人谋取私利的工具。各部门应建立和完善资金审批、公务人员依法履职等各项具体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和公务行为,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规定,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最大限度地减少漏洞,最大限度地防止腐败行为。(苏俊博)
12起典型案例
●银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窝案
刘惠平在任银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期间,在没有提供购房合同等手续的情况下,向银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25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营业房,进行营利活动。刘惠平被司法机关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李金星在任银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3次虚报购房事实,向银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共计60万元用于放贷,获利14.4万元。李金星被司法机关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
徐磊在担任银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处处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两次违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共计30万元,将其中25.96万元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徐磊被司法机关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刘惠平、李金星被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公职;徐磊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并被解聘。
●兴庆区城管环卫综合执法东区窝案
闫自力在任银川市兴庆区城管环卫综合执法东区中队队长期间,收受他人现金2.5万元,为他人违章建房提供帮助和关照,被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沈雪松在任银川市兴庆区城管环卫综合执法东区中队二分队队长期间,收受他人现金2.3万元,为违章建房人员提供帮助和关照,被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刘大伟在任银川市兴庆区城管环卫综合执法东区中队四分队队长期间,先后收受他人现金2.6万元,为他人违章建房提供帮助和关照,被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永宁县望远镇征地拆迁窝案
永宁县望远镇党委副书记陈宏,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杨军,在负责望远镇征地拆迁工作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拆迁户的贿赂,为拆迁户增加补偿金和安置住房面积,被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公职。司法机关分别判处杨军、陈宏有期徒刑10年、3年。
●贺兰立岗镇幸福村套取征地补偿金案
汪某在任贺兰县立岗镇幸福村村委会主任、党支部委员期间,主持召开村委会会议,研究上报黄河标准堤防工程征地事项,将村民承包的集体开发地以耕地上报镇政府,套取征地补偿金197.94万元,留作村集体收入。汪某作为村委会主任,严重违反财经纪律,将被征用的集体开发地以耕地上报套取征地赔偿款,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永宁杨和镇派出所指导员非法占有低保金案
苗某任永宁县杨和镇派出所指导员期间,为享受到宁夏味精厂扩建可能给周围住户带来的优惠,在杨和镇派出所使用其父母的照片,编造办理了以“田春海”为户主,“薛桂珍”为家庭成员的非农业居民户口,空挂在杨和镇杨和村,并申请办理了城镇低保证,交由其弟使用,共非法占有国家低保金1.45万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处分。
●石嘴山市医保中心挪用公款窝案
石嘴山市医保中心财务科科长李斌与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主任徐福新之弟徐福宁勾结,将本单位医保基金面值3000余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私自交给徐福宁质押、贴现,取得现金后用于徐福宁个人进行经营活动。徐福新得知徐福宁、李斌挪用公款的事情后,利用医保中心主任职务上的便利,指使李斌倒账、冲账,上报虚假财务报表,掩盖纵容李斌与徐福宁挪用公款的犯罪行为。
徐福新受平罗县医药公司经理之托,为平罗县医药公司、原石炭井医院与石嘴山市医保中心3家相互抹账提供方便,收受现金2万元。徐福新和李斌被给予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公职处分,并被司法机关分别判处无期徒刑。
●石嘴山市民政局工作人员挪用公款案
石嘴山市民政局城市低保科工作人员吴秀玲,利用担任社会捐助接收站和慈善会会计兼出纳的便利,采用支出不记账的手段,陆续挪用公款52.98万元归个人使用,被给予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公职处分;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7年。
●平罗县姚伏镇高路村截留专项资金案
平罗县姚伏镇高路村为了抵扣本村农户历年拖欠水费等款项,经时任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的赵某同意,在上报粮食补贴名册时,未按实际耕地面积上报,扣减拖欠户的耕地面积200亩。平罗县财政拨付国家粮食补贴资金后,村委会将这200亩耕地的粮食补贴资金1.4383万元取出,而且未记入村财务账。赵某因截留专项资金行为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吴忠市残联理事长造假案
吴忠市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刘利铭伪造假人事档案,为他人办理养老保险,非法获利24万元,被给予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公职处分;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吴忠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挪用公款案
吴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盐池管理部主任姚淑萍的丈夫常某某,以其姐夫名义在盐池县信用联社贷款14万元,用于个人购买轿车。由于信用联社贷款利息比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高,常某某向姚淑萍提出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归还在信用联社的贷款,姚淑萍同意。常某某遂以购房为由,提供一份在盐池县城“水晶苑”购买住宅的虚假购房合同和交款收据,由姚淑萍签批,从吴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盐池管理部贷款15万元。常某某将其中10万元用于偿还在信用联社的贷款,剩下的5万元用于偿还其他借款。姚淑萍被给予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公职处分;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2年。
●固原市原州区头营镇计生中心主任受贿案
固原市原州区头营镇原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杨勇伙同他人,在建设固原盐化工循环经济扶贫示范区征地过程中,采取虚报征地数、征地类型和地上附着物等方式,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93.853万元,杨勇分得8万元,并收受贿赂2.9万元,被给予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公职处分;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14年。
●海原县高崖乡村干部危窑危房改造违纪案
海原县高崖乡在危窑危房改造项目实施过程中,少数乡村干部没有按照规定程序实施项目,工作中存在危房改造项目台账不全、底数不清、管理混乱、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将不符合条件的农户纳入危房改造对象;不按照工程进度发放门窗和预付款,造成一些农户危房改造验收不合格,发放的门窗款和预借补助资金共计5.22余万元无法追回,受到党政纪处分。(宁夏新闻网/新消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