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法院网讯 1月30日,历时三天的卫东区法院“部分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和一般干警双向选择”工作圆满结束,达到了“人谋其职,职得其人”的预期效果。
为进一步落实“为民、务实、清廉”的人才观,优化审判队伍,合理配置审判资源,卫东区法院制定了《关于对部分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一般干警双向选择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对竞职的范围、对象、条件、岗位及竞职的制度、程序等作了详细规定。1月28日动员大会召开后,符合条件的干警积极报名。活动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竞职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为打破“暗箱操作”,活动从开始就采用阳光作业,区纪检委、区政法委、区人大等部门均给予关心和支持,对竞职上岗进行了全程的监督指导,切实做到了组织严谨,部署周密,程序紧凑,公正透明。演讲顺序由竞职人员抽签决定,演讲结束后由全院干警当场进行民主推荐,并当即公布推荐结果。竞争中层正职落选人员可以参加副职竞争,随后一般干警根据自己的优势选择相应的部门,各部门负责人结合实际,依据报名干警的特长确定人选。
截止1月30日下午,双向选择工作结束,所有干警找到了适合自己的岗位。 这次参加正职竞争的18人和副职竞争的23人中,有11名中层副职通过竞争走上了中层正职的领导岗位,19人成为中层副职。这次竞选后,中层正职的平均年龄由竞职前的44.9岁降为竞职后的40.8岁,中层副职由38.4岁降为34.5岁,文化程度全部为本科,初步形成了干部队伍年轻化、知识化和正规化。 全院干警对这次公开竞争、择优的竞职上岗给予了热情支持,通过竞选确实把一批守原则、讲公道、肯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优秀中青年干部选拔到了领导岗位。
全程参与活动的区委领导在活动结束后说:“区法院通过竞职上岗这种激励机制,真正实现了让想干事者有机会,能干事者有舞台,干成事者有地位,将会有力地推动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