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县南部山区的武庙集乡是一处山林茂密、风景秀丽的地方。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该乡形成以山林资源和劳务经济为支柱的两大产业。经济的发展必然带来各种各样的利益之争。但是,由于该乡活跃着以人民法庭为主体的司法调解、以基层民调为主体的人民调解和以社会法庭为特色的社会调解,这三种力量发挥着各具特色、互为补充的作用,促使该乡呈现出一派欣欣向荣、安居乐业的景象。
该乡党委书记郭森林自豪地说:“我们乡出现这种安定团结的局面,离不开道德与法律的互补与融合。其中,社会法庭付出的辛勤劳动,乡党委、政府和老百姓是忘怀不了的。”
2010年,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固始县社会法庭工作进展进行检查验收时,对武庙集乡社会法庭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乡社会法庭负责人、人民调解员吴玉峰同志就是社会法官的优秀代表。2009年9月,在吴玉峰的奔走呼吁下,武庙集乡在全县范围内率先建设了高标准的社会法庭。2010年,武庙集社会法庭调处各类纠纷213件,实现了“开门红”。与之相适应,该乡发生的民事诉讼案件仅3件,同比下降了73%。大大缓解了人民法院和该乡所处的段集人民法庭的工作压力。
作为社会法庭的“领头羊”,吴玉峰做起社会法庭的工作可谓有板有眼,用他自己的话说,“麻雀虽小而五脏俱全。社会法庭同样是一项‘系统工程。’”
他把社会法庭工作分为“四步走”。
一、高标准建设好社会法庭。吴玉峰同志是位土生土长的“老司法”,熟知当地的社情民意。近年来,该乡的劳务经济和以山林为主的副业经济突飞猛进。所以他认为社会法庭必须要高标准建设好,绝不能图应付、瞎凑合。为此,他多次和段集人民法庭庭长周永胜一道,带着省高院关于建设社会法庭的文件和外地法院建设社会法庭的相关资料,向该乡党委政府和领导“进谏”。另一方面,他又向固始县法院提出建议,从群众推荐的社会法官候选人中筛选出群众威望高、调解经验丰富的人员作为社会法官。
2010年底,该乡建设一处面积达160平方米的独立建筑,作为社会法庭的办公场所,各项软硬件设施一应俱全,为工作的开展创造了较好的条件。
二、培训好社会法官。尽管社会法庭一组建,各种纠纷纷至沓来,吴玉峰还是抽出时间对社会法官进行必要的培训。他不仅拿出多年来自费购买的法律书籍,还邀请人民法庭的干警当培训教员。为了保证培训工作的效果,他建立了每周五下午“培训学习日”制度,规定当日下午没有调解任务的社会法官必须参加法庭干警组织的专业培训,或由社会法官自学业务,为有理、有据、有备地调处纠纷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宣传好社会法庭。社会法庭建立起来了,如何让老百姓了解社会法庭?有纠纷找社会法庭?吴玉峰认为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让社会法庭走进千家万户。为此,社会法庭利用下乡调解纠纷、搞调查和其他一切可以利用的机会,带着精心印制的宣传材料,下基层走访村村寨寨。就这样,村民们认识了一个又一个不带国徽的“土法官”,熟悉了社会法庭的办案规程。
四、处理好社会矛盾纠纷。为了把社会法庭工作做好做实,吴玉峰同志自创了一门“调解经”。他首先倡导的就是走出去,深入案发地以了解案情,使纠纷的处理有的放矢。他时常跟社会法官们说:“毛主席说过,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这句话永不过时。”
2009年底,武庙集乡锁口村因一处茶场的发包,引发20余户村民与承包人叶某的“对决”。由于该茶场曾占用了万某的承包地,其他村民认为叶某不应该拥有承包经营权。叶某一气之下集合数十名亲属与其他村民“理论”。眼看矛盾一触即发,得知情况的吴玉峰带领两名社会法官火速赶往事发现场,一句“乡亲们!我叫吴玉峰,是武庙集乡社会法庭的“头儿”。今天来就是帮助你们处理纠纷的,请相信我们!”的话,让唇枪舌战的双方顿时宁静下来。双方的对立情绪缓和以后,吴玉峰他们就顺势坐在山坡上,分头做村民的思想工作。此后,吴玉峰他们又数次赶往案发地,收集相关证据。经过10余天的努力,该起纠纷终以叶某继续承包茶场,其适当补偿万某经济损失的方式而告了结。
吴玉峰的第二个“看家本领”就是充当老百姓的“代言人”。由于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各种利益之争频现,不少利益集团和利害关系人为利益之争引发冲突。2009年,铁路部门因为在宁西铁路固始段(涉及固始县五乡镇)使用除草剂清除铁路两侧杂草,除草剂随雨水冲入路边农田造成部分庄稼减产,而与村民产生纠纷。部分村民准备上访,甚至有一部分人打算以拦截火车的方式解决纠纷。得知消息后,吴玉峰带着社会法庭的法官,与县委政法委工作人员、段集人民法庭法官一道,在宁西铁路的沿线将村民们拦下。随后,他们挨家挨户做群众工作,逐项核实被除草剂浸染的农田,详细记录村民们的要求。随后,吴玉峰他们与宁西铁路部门取得联系,把受损村民的要求反馈给对方,终于使该起矛盾得到妥善的化解。
经过此次纠纷的处理,吴玉峰和他负责的武庙集乡社会法庭的名气更大了,社会法官的威望更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