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商丘两级法院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的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开创了工作新局面,各项工作均迈上了新台阶。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连续三年在全省法院绩效考核中名列前茅,并荣立集体二等功;全市法院21个集体、75名干警获国家级、省级荣誉。
一、主要荣誉
商丘中院按照中央政法委和最高法院的统一部署,集中6个月开展执行积案清理活动,执结了一批大案、要案。实践中总结的“一包一助一满意”工作法(一包,即强化领导包案;一助,即发挥执行救助基金的作用;一满意,即立足和谐,狠抓执行和解,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得到最高法院江必新副院长的充分肯定,并批示在全国推广。2010年,中院被中央政法委和最高法院评为“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先进集体”。同时中院大力弘扬“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队伍建设、审判执行、司法改革等方面取得了突出业绩,在全省19个中院绩效考核中,涉诉信访、十件实事、诉讼调解等10余项工作均居全省第一。2008年、2009年、2010年连续三年被评为“全省先进中级法院”,2010年商丘中院被省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
睢县法院紧紧围绕“案结事了、让群众满意”工作主题,积极探索司法管理新模式,构建起了以“公正、廉洁、为民”为核心的“五大工作机制”(以立案庭为主体的案件流程管理监督中心机制;以纪检监察室为主体的违法办案和差错责任监督中心机制;以审判监督庭为主体的案件评查监督中心机制;以研究室为主体的调研、案例、宣传、信息工作协调督办中心机制;以政治处为主体的岗位目标绩效考核中心机制),有效激发了广大干警的司法能动性和创造性,推动了各项工作的深入健康开展。2005年至2007年连续3年被评为“全省优秀基层法院”,2008年被最高法院荣记“集体一等功”,2010年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优秀基层法院”。
商丘市梁园区法院把司法公正作为生命线,努力构建确保司法公正和实现社会正义的“阳光审判”平台,实现了队伍建设规范化、审判工作流程化、司法改革纵深化、基础建设规模化和司法工作人性化。2008年被评为“全省优秀基层法院”,2009年被省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2010年再次被省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
商丘市睢阳区法院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把亲民、便民、利民融入到审判工作的每个环节,较好地发挥了惩治犯罪、调处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职能作用。2009年被评为“全省优秀基层法院”,2010年再次被评为“全省优秀基层法院”。
虞城县法院大杨集法庭始终坚持人民群众满意工作标准,创造性地提出了“三就地”、“四不传”、“五要五不要”工作法(对老、弱、病、残当事人,就地办案、就地调查取证、就地审理;对病人不传、老人不传、路远不传、农忙不传;对待当事人接待要热情不要冷淡、听诉要耐心不要厌烦、解答要诚心不要推诿、调解要细心不要草率、处理要公正不要徇私),从让群众少跑一次腿、少等一分钟、少费一点心、少误一次工等小事抓起,赢得了当地群众的爱戴和拥护。该工作法得到省法院张立勇院长的充分肯定,并批示在全省推广。该庭庭长郑勋先后被评为“全省模范法官”、“河南省十佳优秀青年卫士”、“河南省政法系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个人”、“全国法院系统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全国综治工作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并荣立个人二等功、三等功各1次。2010年,该庭被省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
商丘市梁园区法院双八女子法庭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用微笑面对群众,用温情化解纠纷,坚持审判向案前延伸,加强案外协调,化解社会矛盾,力促社会和谐。2008年被评为“全国巾帼文明岗”,2009年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先进集体”。 2010年该庭庭长孟素贞被评为“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
个人荣誉中,商丘中院院长宋海萍2009年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手”,2010年被评为“全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卫士”;商丘中院民一庭副庭长戴蕙2009年被评为“全省法院模范法官”,2010年被评为“全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个人”;商丘中院立案庭副庭长庞伟涛2009年被评为“全省法院调解年活动先进个人”,2010年被评为“全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个人”。睢阳区法院院长袁功景、睢县法院院长王养庆、商丘市梁园区法院院长王宝剑、虞城县法院院长曹秋丽、永城市法院院长江长涛等5名基层法院院长及多名干警受到省级以表彰或记功,等等。
二、成绩取得的有益启示
(一)紧紧依靠市委的坚强领导是根本保证。商丘市委对法院工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王保存、市长陶明伦、政法委书记王建民等领导对法院工作多次作出批示,并提出具体要求。正是市委领导的高度重视,为法院工作健康顺利开展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和积极地推动作用。
(二)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依靠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是重要保障。商丘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高献涛、市政协主席吴宏蔚对法院工作多次作出批示。为解决好信访人、申请执行人的实际困难,市、县两级政府都加大了财政支持力度,促进了一批陈年积案、“骨头案”的执结和息诉罢访,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贡献力量,帮助法院出主意、想办法,有力推动了法院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两级法院领导班子切实履行政治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身体力行、靠前指挥是关键。商丘中院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全面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从政治思想、组织纪律、工作作风等方面严格要求,率先垂范,自觉接受监督。同时定期组织召开两级法院院长会议研究工作,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营造了“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工作氛围。特别是在集中清理涉诉信访积案和执行积案活动中,两级法院班子成员均分包了案件,两级法院院长更是身体力行、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全身心投入到活动中,为广大干警作出了表率。
(四)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忘我工作、辛勤努力、无私奉献是基础。法院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使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不敢有丝毫的懈怠。特别是2008年、2009年中院已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先进中级法院”,而省法院规定只有连续三年被评为先进的中院才能立功受奖,2010年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更是鼓足干劲,忘我工作,争取再立新功、再创佳绩。赵作海案件发现后,广大法官尤其是中院的法官受到一些当事人的非议和责难,但广大法官知耻而后勇,勇于正视问题和困难,团结一致,奋力拼搏,全市法院工作没有因赵作海案受到影响。在涉诉信访工作中,他们带着对信访群众的深厚感情,认真解决群众的利益诉求和实际困难,耐心细致地进行教育疏导,使绝大多数案件实现了息诉罢访;在巡回审判和调解工作中,他们住在乡里,吃在农家,把调解工作做到群众家里,把满意留在当事人心里。他们舍小家、顾大家,服从组织安排,服从工作安排,2010年6月份开始周六不休息,坚守工作岗位。有的同志亲人生病住院,无暇顾及;有的同志本人生病,仍坚持工作,树立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五)始终坚持狠抓党风廉政建设是重要前提。商丘中院新一届党组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全市法院的“生命线”工程,作为全市法院第一件大事和最重要的大事常抓不懈,反复强调党风廉政建设是一切工作的前提。狠抓廉政教育,做到逢会必讲,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在全市法院开展廉政文化“四进活动”,营造崇廉尚廉氛围;不断完善廉政制度,制定领导班子廉洁自律十要十不准、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八项执行监督等30余项制度,充分发挥制度在廉政建设中的保障作用;严查违法违纪干警,不姑息、不迁就、不手软,2010年全市法院12名干警因违法违纪受到查处,其中党政纪处分5人,诫勉谈话5人,离岗培训2人。
在新的一年里,商丘两级法院将继续保持干事创业的激情、克难攻坚的勇气、奋发向上的干劲,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不断开创全市法院工作新局面。
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