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河南省郑州市地铁工地一片忙碌景象。从2010年初地铁工程开始施工到现在,郑州地铁建设已完成投资64亿元,而且呈现出没有人员伤亡、没有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没有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良好态势。
1月13日,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董事长戴用堆感慨地说:“地铁建设的成绩中凝结着郑州市检察院检察官们的大量心血,是他们帮助我们的地铁建设向‘阳光地铁’的目标迈进。”
派驻首位检察特派员
郑州轨道交通建设是该市有史以来投资规模最大、建设周期最长的一项基础设施工程,共确定6条线路,总投资超过1000亿元。这项民生工程的建设不仅广大市民关注,还牵动着郑州市检察院检察官们的心。
2010年6月17日,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轨道交通公司”)来了一位特殊的工作人员——检察特派员牛玉娜。她的主要工作职责是针对地铁工程建设的资金使用、采购、施工、监理、验收等职务犯罪易发环节,帮助建设单位堵塞管理漏洞,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和开展预防宣传、警示教育活动等。
为了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保障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实现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的目标,郑州市检察院决定从当年6月开始,在全省首家推出向重大工程项目派驻检察员制度,每个重大工程项目派驻1至3名干警作为检察特派员,任期1年。
其实,早在轨道交通公司成立之初,郑州市检察院就主动与他们联系,双方就在地铁工程建设中共同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达成共识。该院检察长杨祖伟多次带领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工作人员深入企业调研,开展预防调查,帮助公司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研究开展预防工作的方式方法。派驻检察特派员,就是两个单位共同开展预防工作采取的重要措施之一。该院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牛玉娜也因此成了首位检察特派员。
专门到工地上为缺课人员补课
2011年1月13日下午,轨道交通公司会议室里,郑州市检察院制作的40余块预防职务犯罪展板格外醒目。轨道交通公司中层以上干部及业主代表、施工企业法人代表会聚一堂,春节前廉政谈话会暨警示教育活动正在这里举行。
每半个月组织一次廉洁从业专题教育活动,已成为轨道交通公司雷打不动的惯例。这与检察特派员的建议是分不开的。
“在郑州市检察院的帮助和联系下,2010年我们先后邀请到市纪委书记王璋等领导和廉政专家为我们进行反腐倡廉专题辅导6次。”轨道交通公司总经理郭拥军介绍说,他们还组织参建单位负责人及全体员工到豫中监狱和郑州监狱听取职务犯罪服刑人员忏悔,开展重大节假日、职务变动等廉洁从业集体谈话6次,组织观看《廉政中国》等警示教育片10多部,并为每名干部建立了廉政档案。
“我们的学习十分严格。”郭拥军说起了一个故事,一位施工企业法人代表因为生病,缺了两堂课,他病好后,检察特派员牛玉娜专门到工地上为他补上了这两堂课。
牛玉娜说:“轨道交通建设规模大、建设周期长、工程环节多,是安全事故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作为检察特派员,我的首要任务就是通过教育增强工程管理及参建人员的廉洁从业意识和事故防范意识,保障他们的生命安全和政治安全。”
在检察特派员建议及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下,轨道交通公司认真落实重要事项报告制度、述职述廉制度和谈话诫勉制度,以及工程管理过错问责办法,强化责任追究。
2010年7月19日,郑州暴雨,轨道交通公司4名中层干部当天未按规定深入施工现场。按照工程管理过错问责办法,公司分别给予他们责令辞职、通报批评和诫勉谈话的处理。这一事件使全体干部员工深受震撼,责任意识和事故防范意识大大加强。
“检察特派员的建议太管用了”
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制度是打造优质廉洁工程和塑造优秀廉洁队伍的重要保障。郑州市检察院注重运用检察建议,让轨道交通公司把反腐倡廉相关规定融入行政管理、工程管理、财务管理工作当中,通过制度规范行为,为各项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有一个故事在轨道交通公司传为美谈。
在地铁人防工程招投标工作中,轨道交通公司采纳检察特派员牛玉娜的建议,完善了招标文件审核论证制度。结果,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该工程的控制价格下降了30%。这也使“检察特派员的建议太管用了”这句评价不胫而走。
在检察建议的帮助下,轨道交通公司建立健全了招标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发现和制止了招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将“阳光操作”渗透在轨道交通工程征地拆迁、资金拨付、工程变更、履约检查评比等各个环节;完善了重大决策报备、报批和报告程序,出台了重大项目金额管理办法,制定了重要人事任免规则,进一步规范了权力运行。
检察特派员还主动与郑州市纪委、国资委纪委、财政局驻轨道交通公司特派员加强协作,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劳动模范、新闻媒体、市民代表等7个社会监督小组共同开展监督,通过构筑“透明、快捷、灵敏、准确”的监督信息平台,使规划设计方案、招标方式、资格评审结果和中标单位广泛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形成了轨道交通建设良好的监督氛围。
工程款计量支付周期缩短20多天
2010年7月,检察特派员牛玉娜在作预防调查时了解到,地铁停车场建设、车辆段征地拆迁工作遇到一些困难,她及时将情况向有关部门反映,不仅使被拆迁村村民的实际问题得以解决,而且使一度遭遇停滞的拆迁工作得以顺利进行,为工程缩短了一个月的宝贵工期。
同时,检察特派员应邀为轨道交通公司开展效能建设出谋划策。针对公司开展的专项纪律作风整顿中发现的问题,建议公司实行领导干部首问负责制和部门限时办结制,优化了审批程序,提高了审批效率,工程款计量支付周期由30多天缩短为10天,受到了参建单位好评。
“在这里工作,深感责任重大。”谈起自己的工作,牛玉娜说,“我们把检察预防与服务工作结合起来,做到既服务到位又不越位,既深入监督又不越权干涉。”
“检察特派员的工作对地铁建设来说,意义重大。”郭拥军说,正是检察机关的预防指导和法律服务,才得以在地铁建设各个环节中实现阳光透明、公开公正。
作为施工方,郑州一建集团和北京建工集团负责人也有着深刻的感触。郑州一建集团董事长段利民说:“从每两周一次的廉洁从业教育到各项严格的规章制度,再到工地上的每一次法律咨询服务,我们实实在在地感受到检察特派员的工作为地铁建设系上了一条‘安全带’。”
“发展轨道交通对郑州发展意义重大,我们将不断探索服务与监督的长效机制,把民生工程打造成廉洁工程、阳光工程、优质工程。”郑州市检察院检察长杨祖伟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