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社会转型期间,运用并落实好社会管理的“法律之手”,这是当前对司法工作的重大命题和重要考验。
海西建设风生水起,跨越发展蓄势而发。面对更加开放和多元的社会环境,福建省各级法院以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为突破口,不断深化在司法领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作为,努力为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法治环境和服务环境。
全面全程全员
——诉调对接引员增效
去年年末,一起涉外大豆合同纠纷摆上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四庭法官的案头。“如果简单地按照仲裁机构裁决确定的内容执行,意味着涉诉的厦门公司需承担近亿元的巨额经济赔偿。公司生存状况堪忧,大量工人面临下岗。”对判决后可能出现的风险,承办法官作出研判。
“涉诉双方还有多起案件尚在审理之中。唯有调解,才能促进双方案件一揽子解决。”合议庭迅速确定工作思路。法官通过认真阅卷,合理预判,对双方展开“背对背”调解,弥合双方裂痕。几个月下来,双方就所有争议达成一揽子庭外和解协议。历经风波后,厦门这家公司渡过诉讼危机。
这是福建法院践行“全面、全程、全员”调解工作机制的生动实例。近年来,福建法院紧紧围绕化解社会矛盾这一主线,大力推广“三全”调解工作机制。在诉讼内,他们将调解范围拓展到各个审判领域,把调解工作贯穿各个诉讼环节,将调解责任落实到各个审判人员。以“全员”调解为例,全省各地法院普遍建立了从主审法官、合议庭成员到院庭领导共同参与的“多级联调机制”,明确承办法官、合议庭成员、庭领导、院领导、审委会在案件审理不同阶段和不同情况下的调解职责,实现调解的全员参与和持续运作。
促进案结事了人和,“三全”调解机制作用凸显。2010年,福建省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71.17%,同比上升1.83个百分点。
在强化诉讼调解的基础上,福建各地法院广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等参与调解,注重发挥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和基层司法所“两员一所”的作用,协调人民调解组织、工会、妇联等部门派员协助调解,主动探索实践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等非诉调解与诉讼调解的对接互动,创造出极具特色的诉调对接工作品牌。
问计问需问暖
——司法惠民聚掌成拳
福建高院院长马新岚认为:“社会管理说到底就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是做群众工作。法院既是司法机关,也是群众工作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就必须把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放在首位。”
为此,福建省各级法院大力加强司法便民、利民的机制设施建设。始于去年的“司法大走访”活动成为司法惠及民生的重要成果。
“到离百姓最近的地方去。”2010年新年伊始,福建高院集结三级法院共同开展“司法大走访”活动。全省法院通过约谈、接访、听证等方式,充分运用对话、协商、协调等手段,解决不同利益主体间的利益冲突,排查纠纷,化解难案,切实立信于民、还惠于民。与此同时,通过重点访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访辖区企业和基层组织负责人、特困群众以及回访案件当事人,问计、问需、问暖于民,紧抓民生之本、解决民生之急、排除民生之忧。据不完全统计,去年以来,全省法院干警共走访基层单位上万个,回访案件当事人6000多人,调解化解敏感性、苗头性案件近5500余件。
去年7月初,在泉州一家鞋业公司务工的4名女职工被诊断为“职业性慢性轻度正乙烷中毒”。当她们正准备向厂方索赔时却发现鞋厂老板悄然失踪。于是,4名女职工向当地政府求助。在大走访中,泉州中院获悉这一案件,立即启动职工维权“绿色通道”,引导女职工走法律途径,法院裁定依法优先支付职工工资以及经劳动仲裁裁决的4名女职工的治疗费、生活费等费用。4名女职工很快得到了2万至3万元不等的工伤赔偿金……
此后,泉州中院还与市总工会共同构建方便、快捷的职工维权“绿色通道”,法院和工会分别成立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合议庭和“劳动争议纠纷接待点”,对劳动争议案件坚持速调、快立、快审、快执,为困难职工提供司法救助。
事前诉前判前
——风险评估多元互动
目前,变被动防范为主动化解,变事后处置为事前预防。以“提前研判、提前预案、提前介入”为核心的案件风险评估机制已经在福建各地法院全面推广。全省法院从社会管理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入手,发挥司法的预见性、前瞻性和能动性,从事前、诉前、判前三个方面延伸司法功能,加强对涉及全局工作、民生问题等案件信息的分析、研判,预警社会风险,努力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2008年3月,总投资188亿元的重大项目———PX项目落户漳州古雷港,第一期征地5000亩、征海2000亩以上,涉及5个行政村超过1万人口。
时至今日,人们回首发现,这起历时一年多的征地征海项目,不仅如期完成,而且没有一起行政纠纷起诉到法院,没有一起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申请到法院,实现了重大项目建设落地的“零诉讼”。
“诀窍”在哪?原来,早在项目签订之初,漳州市两级法院主动对接,提前预案,靠前服务,选派审判骨干参加驻村工作队。随着项目的推进,法院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积极与当地党委、政府及周边乡镇联系和沟通,保证全面掌握信息,并多次组织干警进村入户开展释法,把道理和法理向群众讲清,最终确保项目平稳落地。
福建法院探索社会管理创新的实践受到福建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也赢得了社会各界群众的高度认同。全国两会召开前夕,全国人大代表郑捷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欣喜地说,“如今,社会对全省法院的满意度逐年上升,群众对法官的评价也越来越好。”
来源: 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