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静宁县人民检察院 梁立文 张团军
3月9日,静宁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郭国柱带领预防科、反贪局干警到水务局,对该县将要实施的水利工程项目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专项预防,对容易发生职务犯罪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进行了指导,帮助健全了有关制度,倾情民生,构筑优质水利工程。
为确保此次专项预防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了由静宁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郭国柱任组长,静宁县水务局局长樊旺、静宁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科长梁立文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专项预防工作,定期召开联席会,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分析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总结预防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指导推动专项预防工作深入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静宁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梁立文兼任办公室主任。
在座谈中,静宁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郭国柱强调:
一要充分认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在水利工程建设中的重要性,加强工程建设中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保证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
二要紧紧围绕工程建设全面做好预防工作,严把警示教育关、项目规划设计和决策关、资金使用和管理关、工程招投标关、项目现场管理关、安全生产关、工程质量关、材料进场关;
三要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