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频道
聚焦国土   矿山与安全
  首 页 法界要闻 法院新闻 检察动态 法院建设 法官风采 警务要闻 警界风采 司法动态 法界人物 法界宽频
频道直达: 公安 检察 法院 司法 工商 税务 质检 网上投稿- 法律咨询 - 矿山与安全 - 聚焦国土
  法院新闻 当前位置:主页 > 法院新闻 > 浏览

收养关系属无效 公平原则断是非

中国法律网公检法司频道 来源:互联网 2011-3-16  『双击自动滚屏』
 
      弟弟安春(化名)与妻子王花(化名)收养哥哥安善(化名)一女安慧(化名),但未办理收养登记手续。后弟弟死亡因安慧(化名)的抚养问题发生纠纷,安善将安慧带到自家抚养。王花遂将安善告上法庭。经 审理2011年1月24日濮阳县法院判决:被告安善卿补偿原告抚养费8128元。
     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安善夫妇自愿将婚生女安慧送给原告王花夫妇收养的行为,未经过民政部门登记,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相应的收养手续,不符合法律规定,王花夫妇收养安慧的行为属无效行为,安慧由生父母接回抚养符合法律规定,但原告王花夫妇抚养安慧己二年有余,付出了一定的金钱和劳动,要求被告给付抚养费的请求合情合理,按照公平原则,应予支持。考虑到收养关系的特殊性,在收养行为被确认无效后,因收养行为所形成的债务关系,在法律没有具体规定的情况下,不能按照其他民事行为形成的债务关系适用全部赔偿原则,而应依据公平合理的精神适用补偿原则,故此请求不予支持。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张迷巧

 
上一条: · 本应田间和睦两相邻,却因田埂踩踏伤人身
下一条: · 聚众赌博游击战,为减罪责终自首
 
  最新添加的信息  
· 济南:恶意诉讼致企业损失千万 民事纠纷背后或
· 揭秘抖音打拐团队:报案157起,34人被抓获
· 追踪:广西平乐“黑码头”穿“马甲”就合法?谁
· 广州增城:1200多万竞得法拍地 4年多无法
· 河北:一民企遭强拆,行政赔偿反复审理四次至今
· 相聚进博·2023苏州开放创新合作交流会在上
· 河南方城县土地现“一地两卖” 投资人投诉数年
· 中银律师助力思泉新材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 临沂市被约谈的背后 兰陵县弄虚作假糊弄了谁?
· 广西平乐“黑码头”无视禁令非法作业,谁给的胆
· 大模型+法律:AI落地的“新范式”
· 米哈游专项维权行动取得重大突破 连破六起私服
· 第四届“大成杯”争议解决诉辩大赛总决赛圆满落
· 郑学滨律师·CROSS LAW法律沙龙:新《
· 荣向华律师·CROSS LAW法律沙龙:城市
· 聚焦企业合规管理与风险防控,首席合规官或成发
凤凰影音书苑在哪里?凤凰书院由莫言亲笔题写
重庆市渝北区委原常委吴德华被双开 吴德华简历
 
 
最新要闻
 
热点要闻
 
推荐要闻
 
 
 
法院新闻
 
法院建设
 
法官风采
 
 
 
法界宽频
 
法界人物
 
司法动态
 
 
 
版权所有 法律网 公司法
提示:法律网不以任何“维权监督、公关撤稿、负面曝光”以及其他非法操作方式收取费用。监督电话4009-222-148
Copyright 2004-2021 www.5Law.cn Incorporated.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