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在落实三项重点工作中,深化审判方式改革,对审判执行过程中的超审限、超执限、超制限以及不按期归档等行为,进行了集中检查和严肃处理,推出了严把“五关”的新举措,使全院出现了超审限难过“五关”,不超审限案案“通关”的大好局面。
严把“入口”“出口”关。该院查评采取“守住入口,堵住出口”的方式,对建院三年来所有在立案庭受案后,又没有在档案室归档的案件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确保所有可能出现的超审限、超执行期限的案件无一“通关”。
严把流程制限关。按照本院相关规定,立案庭收案后,2日内需移送到主审法官手中,主审法官审理的时间一般不超过审限的三分之二,争议报庭长把关的时间为3天,如果提交审判委员会,审委会环节停留的时间为3天,归档时间为1个月。如果在某个环节超过规定时限,或滞留在某一环节,需相关责任人提交书面报告说明情况,确保以后可能出现的超审限、超执行期限的案件无一“打擦边球”。
严把预警督办关。对已接近审限和执行期限的案件,由评查小组下发预警通知书,进行审限“报警”,督促办案法官尽快结案,避免超审限、超执行期限成为事实。对于某一流程超过时限滞留的案件,下发督办通知书,使案件尽量避免在审理过程中的停留与积压。
严把延长两限审批关。由主管副院长严把审批关,在签批延长审理和执行期限时严格按照相关诉讼法的规定,并且报批延长审限的应在审限届满二十日前进行,对不符合延长审限的或者要求补签的坚决不予签批,确保以后可能出现的超审限、超执行期限的案件无一“先斩后奏”。
严把责任追究关。对于已经出现的超审限、超执行期限的案件,下发督办书,并进行全院通报,同时进行责任追究,计入个人和庭室的执法档案,纳入年终目标考核,与绩效考评直接挂钩,确保以后可能出现的超审限、超执行期限的案件无一“下不为例”。
这一新举措实施以来,法院各业务庭均能自觉遵守审限制度,案件均在审限内办结,使案件运转流程总体顺畅,对超审限、部分案件结案后归档不够及时等现象给予了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无超审限、无超执限以及优秀卷宗,不仅案案“通关”,而且还评优奖励,这样不仅有力地维护了程序法,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提升了法官的办案时限意识,调动了法官的办案积极性,使法院的审判管理、规范化管理工作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