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对全省法院系统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的原则、程序等提出明确要求。《通知》要求,全省法院要把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纳入下级法院和部门工作的考核内容,实行办理工作责任制、登记备案制和内部情况通报制等制度。
甘肃高院要求全省法院在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时要区分不同情况,分类制定落实办理措施,凡是有条件解决的,要制定方案,尽快处理,及时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列入计划。要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督促检查,进一步健全信息反馈制度,加大对意见建议办理工作的跟踪落实力度,真正做到有部署、有督促、有检查,确保办理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实效。同时,要对人大代表所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分析梳理,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比较重要的问题,要确定调研课题和调研方案,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努力提高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过程中,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主动征求人大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加强与代表的经常性联系和沟通,着力提高意见建议办理的落实率和满意率。要切实做好办理情况的答复工作,态度要积极,方法要得当,尤其对办理结果与代表意见不一致或者年内无法办结的,必须采取当面答复的形式,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努力争取人大代表的理解和认同。
来源: 人民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