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东海,男,57岁,中共党员,专科学历,现任鄢陵县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审判员。从事少年审判工作以来,他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默默地奉献着,取得了一项又一项荣誉。他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个人三等功两次,年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2009年再次被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三等功。
加强学习 提高素质
少年法庭面对审判对象的特殊性决定了法官们不仅要精通法律,更要有丰富的法学理论和深厚的文化修养。张东海从事少年刑事审判工作以来,他凭着自己扎实的理论功底,认真学习刑事法律及刑事司法解释,深刻领会上级文件精神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学习外地先进工作经验,同时他订阅了大量书刊杂志,购买查找有关资料,学习心理学、生理学、家庭教育学、从青少年生理、心理特点上查找犯罪因素,查准犯罪动机,研究适合少年犯的审判方式和方法。一年来,共审结各类犯罪案件70余件90余人。为减少和预防青少年犯罪,张东海同志经常深入到学校讲青少年法制教育课,自己编写材料2万余字,受教育师生达3万余人次,并被县一高、二高、三高聘请为法律辅导员。他在刑事审判岗位上埋头苦干,任劳任怨,一心只想着工作尽心尽力,他常说,“我是一个共产党员,是党培养我不断成长进步,我只有勤勤恳恳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多做工作,才能对得起党组织对我的培养。”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勤政建业,打开了少年审判工作新局面。
寓教于审 惩教结合
法律无情人有情,张东海为挽救失足少年,视其特点,因案审理,因人施救。青少年一般犯罪史较短,初犯、偶犯较多,可塑性较大,探索总结行之有效的少年审判工作方法,让少年被告人的家长、亲友,请入法庭,对少年被告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改变了以往只由审判长一人进行简单说教的做法。让少年被告人在法庭上面对自己的亲人和老师,听着他们情真意切、声泪俱下的倾诉,少年被告人的心灵往往受到强烈的震憾,忏悔之情油然而生。如少年犯李某系本县某乡初中三年级在校学生。16岁的他正值人生花季,为上网在一天放学分别抢劫本校两名学生现金5元、6元钱,然而法律是无情的,他因涉嫌抢劫被捕入狱成为刑事被告人。对此,张东海为他犯罪深感惋惜。开庭时,邀请了他的父亲和老师到庭参加庭审,审前摸清犯罪原因,庭审中查准了犯罪事实,庭后听取了认罪态度,对李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他在审理期间,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用通俗易懂、温暖体贴的语言,深入浅出的说理,对其进行法制和人生观教育,鼓励他认罪服法,振作精神,重新做人,在张东海法官的一片真情感化下,李某对自己所做所为幡然悔悟,表示认罪服法,吸取教训,通过努力李某顺利升入本县重点高中。
情系少审 廉洁奉公
张东海为了事业顾不上亲情,更不讲所谓的“友情”。有的少年犯家长,为了使自己的孩子能得到从轻判处,常常以“友情”为名给他送钱送物,也有的家长则是在案件审结后,为表示真诚的“友情”向他赠送礼品,面对各种各样的“友情”,他都婉言谢绝。如少年犯张某的父亲一次在他办公室 没有他的情况下,取出信封说这是某领导让你处理时关照一下,实际里面装有一小叠现金,他立即严肃起来说:“起诉到法院的案件,我们都要依法审理,你孩子有从轻的情节,你不托人,我们也会从轻处理,不该从轻的也不能从轻,请你把它收回去,领导是会理解支持我们依法办案的。”这位家长羞愧地说“你不愧是人民的好法官,你说的我心服口服,使我很受教育,我知道这样做不对的,但你有一颗正直的心我感谢您。”当他看到张东海同志一次又一次的走访调 查,对其子苦口婆心地帮教,使他儿子的案件得到公正处理而深受感动,他从心里佩服张东海是一位刚正不阿的好法官。
一位普普通通的法官,对事业的执着,就是这样把廉洁视为生命一样的宝贵,把法官特有的严格,博大的情怀,水乳交融般集于一身,赢得浪子回头,顽石融化,他虽家境中道,却视金如土,虽不爱财,却惜人才,他总是浅谈自己,告诫自己:“我虽然做了一点工作,取得了一点成绩,但只能说明过去,不能代表将来,成绩和荣誉归功于党和人民,归功于与我共事的领导和同志们,我还需要虚心向同志们学习,对照先进找差距,联系实际挖潜力,把我所做的工作做的更扎实更好,在有限的工作时间精心投入到少年刑事审判工作中去。”
他正以人生最宝贵的年华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尽职尽责,呕心沥血,勤勤恳恳,默默无闻。他三十年如一日地忘我工作,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保持了一个共产党员的优秀本色,受到了人们的尊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