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至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姜建初到云南,就铁路运输检察院管理体制改革和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进行调研,他强调,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要向科技要效率、要公正、要能力、要潜力、要自身的廉洁。
姜建初听取了云南省铁路运输检察机关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专题汇报,深入玉溪市、澄江县、普洱市、思茅区、西双版纳州、景洪市等地检察院,和检察人员面对面交流座谈,了解云南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等情况,对云南检察机关民行检察工作和铁路运输检察院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姜建初指出,当前各项司法改革任务正在逐项完成,其中要求“完善检察机关对民事、行政诉讼和民事执行工作实施法律监督的范围和程序”一项,在中央政法委的领导下,“两高”经过研究商讨,已联合签署了两个文件。会签文件对民行检察工作作出了一些具体的、便于操作的规定,各级检察机关要切实贯彻落实好两个会签文件,把改革创新的举措落实在具体工作中抓好、抓实,基层检察院要把监督重点放在对民事调解、执行、程序等方面的监督上,争取在实践中出成果、出经验。
姜建初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继续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在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中发挥积极的作用。要把握新形势下涉法、涉诉类社会矛盾的特点和规律,充分发挥司法体制改革的创新活力,切实履行民事行政检察职能,进一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从根源上定分止争、案结事了,妥善化解、处理社会矛盾,维护司法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
姜建初强调,在检察机关“两房”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基础设施逐步改善的基础上,检察机关要向科技要效率、要公正、要能力、要潜力、要自身的廉洁。要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新成果,不断改进和创新检察工作,加强自身监督,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