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建立执行长效机制,首先了解一下相关的概念,什么是机制:广泛应用于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指其内部组织和运行变化的规律。内部组织即平台,什么是平台:泛指进行某项工作所需要的环境或条件;运行变化的规律即方案、方法、方式。打个比方:长效机制好比是正常运转的机器,固定的平台就是机器,固定的方法、方式就是带动机器运转的燃料。由此推论:长效机制=完整的平台(内部组织机构)+固定的方法(方案、方式)。那么,优化组合配置现有的执行资源,运用法律赋予的“执行权”,充分发挥法院“执行权”的作用,制定出多种灵活的、科学的、合法的方案、方式、方法开展执行工作,并建立长期有效的执行机制,是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的有效途径。
怎样优化组合配置现有的执行资源,建立什么样的组织机构:
一、执行裁决组:由局长与执行庭长、法官组成。负责执行过程中的文书、裁决等合议工作,并下达裁决法律文书。
二、执行实施组:由执行庭长、法官与干警组成,以现有的执行庭为单位分组。负责承办新立的执行案 件,负责执行文书的送达、执行等工作。
三、超案执行组:由局长与执行庭长、法官组成(由执行裁决组的人员兼任)。负责执行超期案件的清理、审查、督办工作,根据案件情况下达:督促执行令等法律文书,并注明执行方案、方式、方法,以便执行人员操作。
根据工作需要还可以下设以下机构、平台,建立完善“清理积案”执行长效机制:
1、反规避执行中心:负责强制审计、经济调查、财产调查,变更、追加被执行人、扩大被执行人主体; 负责集中清理积案、应急执行等执行活动;建立完善联动执行机制及协助执行网络。
(1、)被执行人有隐匿、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及其他逃避债务嫌疑的,由申请人申请或人民法院依职权,委托依法成立的具有专业审计资格的审计事务所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审计。根据审计结果,强制被执行人履行义务。通过审计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违法违纪问题,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2、)严查被执行人财产去向。与国土、房产、工商、车管、银行等部门展开联动,对自然人是被执行人的案件,不仅调查被执行人名下的存款、房地产、车辆以及各种权益,还要对其配偶或前配偶、未成年子女和需要赡养的父母等近亲属名下的财产进行调查,依法打击假离婚、假析产、假过户等以逃债为目的的行为,对明显不合理的财产流动经公开听证后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单位是被执行人的案件,在执行通知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仍不履行义务的,依法搜查被执行人办公地点、查封财务账簿、审计固定资产,有公款私存、公车私挂、公房登记在他人名下和借公司人格“金蝉脱壳”等逃避执行行为的,坚决依法打击。
2、执行信息中心:负责执行信息的查询、发布、收集等工作。
(1、)建立信息互动平台。当事人来申请执行时,工作人员在发放的《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中,告知当事人法院已经启动短信通讯系统及联系号码,将会以短信的方式向其提供案件进展情况。当事人也可以将他的留言或提供的线索通过短信方式发送至法院短信平台。案件受理后,法院短信互动平台系统向申请执行人发出“执行信息”,告知其承办案件的执行法官姓名和办公电话。
对当事人提出的咨询、查询等一般性事项,法官在3日内必须做出回应及答复;若涉及申请执行人财产情况或下落等重要或重大信息,短信平台还能将该信息立即转发到法官手机上,法官必须当天做出处理。
除了答复当事人提出的咨询、查询外,法官也可选择自己经办的案件通过短信互动平台主动将案件进展情况发送信息告知当事人。如采取查封房屋、车辆及存款扣划等强制执行措施的,信息管理员可立即通过短信平台将上述执行结果以短消息的方式主动告知当事人。当事人可以不出家门,就能全部掌握案件的执行进程。
(2、)负责公布“黑名单”。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名单,在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公众媒体上进行公布,并张贴相关告示在银行、出入境管理局、房管局、车管所等职能部门和被执行人生活社区等场所,部分地区还将在城区大型公共电子屏上公布名单。负责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通过向社会公告,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依法限制被执行人进行高消费。
(3、)建立当事人信息反馈平台:当事人信息反馈平台将履行“司法督察”的职能。对全局所办案件的当事人,凡住所在县域范围内的,个个要上门走访;对住所在外埠的当事人,也要通过信函调查、电话了解等方式建立联系,听取当事人对案件执行的意见,请当事人对办案人员的执法行为、办案作风、服务态度等作出评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