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下午,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四十号楼小礼堂内华政师生济济一堂,掌声雷动,河南高院院长张立勇大法官应邀为全校师生作“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确保司法公正”报告。报告会由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刘晓红教授主持,研教院副院长王月明教授也一同出席了报告会。
张立勇院长首先简要介绍了赵作海一案,对赵作海一案的审判工作也进行了一个回顾。紧接着张院长对案件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经验教训做了一个详细的阐述。他认为一是法官的法治理念有错误,实际审判中往往实行有罪推定,封建法治理念在审判人员的头脑中残留较多。二是实际审判中往往实行疑罪从轻或疑罪从拖。虽然从理论上讲要求疑罪从无,但是实际审判过程中审判人员往往不能够坚持实行这个理念。三是公检法机关的制约问题。公检法实际工作过程中更多讲的是配合方面,缺乏制约。四是控辩双方不平衡。目前我国的法庭控辩双方很不平衡,公诉人代表国家提起公诉,律师和被告往往很弱势,甚至据调查相当一部分刑事被告人请不起律师。五是案件往往以刑事侦查为主而不是以审判为主。侦查机关往往在审判之前就把案件定了,社会大众也觉得某个案件侦查结束案件也就结束了。以审判为中心的制度还没有建立起来。六是案件审判要有错必纠。不能够只追求法律真实而不追求客观真实。有错必纠并不会损害司法权威和形象。我国的司法体制和西方的体制不一样,必须坚持实事求是。
张立勇院长就平顶山天价偷逃高速公路过路费一案,对法官的独立审判和院长、庭长的监督以及上下级法院的关系等问题做了一个阐述。他认为,应当正确理解法官的独立审判。独立审判并不是不受任何约束,否则,在目前还是行不通的,因为那样会造成对法官的约束不够,冤假错案可能会更多。同时上下级法院的监督管理是很有必要的,上下级法院之间应该加强沟通。张立勇院长也介绍了在河南通过对基层法院明察暗访,对排在最后十名的法院进行处理等措施,加强对河南基层法院的监督管理。
张立勇院长对司法的良知问题表达了自己的想法。他认为法官应该通过积累良知来当好一名法官,而良知是需要通过年龄和时间来积累的,同学们多参加社会实践等都是很好的积累良知的方式。
在热烈的掌声中,张立勇院长结束了两个小时的报告。“希望华政的同学们也能够多从沿海地区到中原地区,到河南去看看去考察或实习”,这是张立勇院长表达希望加强河南法院和华政联系的想法。
在互动环节中,同学们争先恐后的提问,针对同学们提出的问题,张立勇大法官亲切地一一做出回答并与大家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在讲座开始之前,华东政法大学党委书记、博士生导师杜志淳教授在华谊楼贵宾厅亲切会见了张立勇院长一行。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博士生导师刘晓红教授,研教院副院长王月明教授,研教院学位办主任孙德通参加了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