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院网讯 自5月1日《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实施以来,孟州法院按照该规定明确的“室内公共场所禁烟”的要求,在办公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了禁烟标识,向当事人和广大群众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特别是在5月31日,孟州法院身体力行,结合职业优势自动担负起宣传《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责任,以实际行动迎接世界无烟日的到来。
一是动员群众配合理解。孟州法院清醒地认识到距离“全面禁烟”依然任重道远,需要动员全社会的积极参与。该院结合审判实践编写了劝戒标语:“健康,随烟而逝;病痛,伴烟而生!有时候相爱是一种无奈,有时候离开是另一种安排。为了爱你和你爱的人,请不要吸烟。……”力求在法院乃至全社会营造和维护无烟环境。
二是和法院文化建设结合起来。要求各庭室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开展人民法庭文化建设。该院谷旦法庭确立了文化建设的二十四字指导方针,即“公正高效、管理规范、庭风文明、院容整洁、内外和谐、创新发展”,从物质文化建设、行为文化建设、制度文化建设、精神文化建设、教育文化建设等五个方面具体落实,其中规范司法行为和建设“无烟法庭”是其中两项重要举措。
三是与法院廉政建设结合起来。以廉政建设年活动为契机,严抓工作纪律与干警行为养成,从禁止吸烟等日常生活养成做起,从工作作风小节入手,精雕细刻。该院谷旦法庭制作了“请勿吸烟、谢绝敬烟”的标牌,摆放于办公场所显著位置。该庭干警率先垂范,从自身做起,完全戒烟,并要求其他工作人员也力求戒烟,并婉言谢绝当事人的敬烟。为了打消当事人的顾虑,该庭还倡导“立即就办”的工作作风,只要符合法律规定,不需敬香烟,不用拉近乎,当即立案,从速审理。目前,孟州法院全院干警在办公区内一律不吸烟,干警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受到了当事人和辖区百姓的一致好评。全院干警每年拒礼拒贿达10万余元,收到表扬信、锦旗、牌匾、拒吃请达数百次之多。